第 五 課 聖靈對罪人的工作

 

讀經:約十六7-11;三5;多三5,6;帖後二7。

  聖靈的職任大都是對信徒的;但也同時有一部份向著不信的世人運用祂的權力。其範圍包括:責備人,使人重生,和約束人。

 

一、聖靈責備世人(約十六7-11)

  A為罪-「責備」二字在這裡是法律名詞,意義是「定罪」或「揭發」。在約翰福音三章20節此字也譯作「責備」,但有「揭發」或「發現」的意思(參弗五11)。顯然的,從這一段經文上可以明白聖靈來到世上,不是稱許、讚賞或諂媚,而是使世人在良心上有「罪的感覺」的判決。這卻是甚麼罪呢?是一般的罪,如同違反所公認的道德標準嗎?不是的,乃是對神的兒子有某種不信的態度極大罪惡。「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這是使人下地獄的大罪。

  譬如聖靈降臨問世人道,「耶穌在那裡」?世人回答說,「祂死了」。「但是祂怎樣死的」?「我們殺了祂」。這個承認是可怕的,因此,在神與世人之間就存在著一道無法溝通的深淵!

  B為義人把救主釘在十字架上的行為是不義的。神把基督高舉在神的寶座上的行為是義的。從此以後「義」與復活的基督連結而不可分了。如果那把神兒子釘了十字架的罪人想從神那裡得著義,只可藉著神的恩典由那坐在父右邊的公義者而得之。

  這種完全改變的態度稱為悔改。罪人向神悔改,並信主耶穌基督,即可與神和好,以愛心代替敵意,在基督裡面成為神的義了(林後五21)。

  C為審判一本段經文的審判不是「將來的審判」(參徒廿四25),而是現在的定罪。世界的不(撒但)在十字架前已經受了審判;因此,他的整個世界都在神的定罪之下。耶穌死時,表面上撒但勝利了,但耶穌復活時,撒但的滅亡也就判定了。受撒但欺騙的世人也與這滅亡有分。

 

二、聖靈使人重生(約三3-5)

  悔改的人藉著神的靈和神的話(水)重生了,得著了屬神的新生命,不是受造的舊生命。許多人誤認此處之水係指受浸之水而言,其實,以西結書卅六章25,26節之水,才是本處的本意:「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尼哥底母竟不這個真理,因而受了責備(約三10)。

  如果這兩處經文是指著受浸,那末所有順服這個簡單儀式的人,都應該有了新心,脫離罪惡得到道德上的潔淨了!還有,如果我們的主在約翰福音三章所說的水是指著浸禮,那末祂在約翰福音四章裡所說的又指著甚麼呢?「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14),難道也是指受浸嗎?

  因此,我們不難瞭解主所說從水和聖靈重生,以及以西結說,以清水除偶像,所指的到底是甚麼了。彼得(彼前一22-23),保羅(弗五25-26),和雅各(雅一18)都清楚地說明了水是神的道之神聖象徵(學者請參考本課程第四課第一段)。

  神的靈是神的工作者,神的道是神所用的工具。當罪人對神的道為主耶穌作的見證有了信心的反應時,便產生了超然的重生,或說得到了新的生命。在舊約創世記一章2,3節有一個美好的說明,其中有聖靈和神的話一同運行,結果就從渾沌生出秩序,由黑暗生出光明來。

 

三、聖靈的攔阻(帖後二7)  

  學者在本節很易看出「攔阻」二字,有約束的意味,這顯然是隱指聖靈現在在教會的感化力。不法的高潮,將在敵基督(魔鬼的傑作)興起之後達成,但不到教會被提,這不法的高潮,是不能出現的。除非神從萬國中選取百姓歸於自己名下的工作完成了,那在啟示錄六至十九章可怕的審判總不會臨到人間,因為教會,基督的身體,不是神發怒的對象,乃是神施恩的對象。不錯,教會在世界上也經歷過苦難,但是這種苦難是教育性的、是鍛鍊,而大患難(啟七14)卻是神的刑罰,是神約一不雜的忿怒,特別傾倒在這罪惡世界的時期。因此,教會與大災難是無分的。

  羅得停留在所多瑪,成為神傾倒審判一大攔阻。所以天使明明的說「因為你還沒有到那裡我不能作甚麼」(創十九22)。雖然羅得的墮落是可怕的,然而他仍是一個重生的人(彼後二6-8);所以非等到他出了所多瑪,就不能有絲毫的硫磺火降落下來。

  聖靈與教會的同在,攔阻了撒但的背道及其世界計劃的充分發展。基督來接祂的教會時,這個攔阻除去,空前無比的災難就迅速地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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