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未聽過主耶穌基督的無辜者死後會下地獄嗎?
非基督徒通常會問這個問題:「從未聽過主耶穌基督的無辜者,死後會下地獄嗎?」
基督徒相信救恩是靠主耶穌基督的救贖而獲得的,但我們也知道並非所有人都有機會聆聽主耶穌的福音,並接受祂作為個人救主。我們還必須知道在基督之前幾個世紀裡生活和死去的無數人,他們如何獲得永生呢?
那些從未聽過主耶穌基督的無辜者會怎麼樣?能獲得永生嗎?答案是:他們有可能。但是,這與說他們一定可以不同。
雖然非基督徒從未有機會親自認識主耶穌基督,但他們還是有機會認識神。審評他們的標準,不是根據他們對主耶穌的回應,而是他們如何回應天父。
1. 非基督徒的一般啟示
神以何種方式向非基督徒顯露自己?
(使徒行傳14:17)「17 然而他未嘗不為自己留下證據來,就如常行善事,從天降雨,賞賜豐年,使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
這段話說,神給了每人一個自己的見證。這個見證是通過自然和我們的道德良知來普遍揭示的。因此,將根據他們如何回應這普遍的啟示來審判。
24 所以,神任憑他們隨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羞辱自己的身體。 25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羅馬書1:18-25)「18 原來,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壓制真理的人。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向他們顯明。 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然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了解看見,叫人無可推諉。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把他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想變為虛妄,無知的心昏暗了。 22 他們自以為聰明,反成了愚昧, 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照必朽壞的人、飛禽、走獸、爬蟲的形像。
這段話指出,如果非基督徒不接受這自然和道德的啟示,並作出回應,那麼神就認為他們「無可推諉」。
(羅馬書2:12-16)「12 凡在律法之外犯了罪的,將在律法之外滅亡;凡在律法之內犯了罪的,將按律法受審判。 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而是行律法的稱義。 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他們顯明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的良心一同作證—他們的內心掙扎,有時自責,有時為自己辯護。 16 在那日,神要藉著基督耶穌,按照我所傳的福音,審判人隱藏的事。」
這篇文章教導,神的道德律法寫在所有人的心中,根據他們對道德律法的反應來審判,因為對道德律法的正確回應是對定立這道德律法的神的正確回應。
2. 非基督徒的審判標準
我們可以放心,神會公正地審判所有人類。這是聖經的明確教導(創世記18:25;詩篇145:17)。要理解如何審判非基督徒,我們必須瞭解關於人類的本性。
」(雅各書2:10)「10 因為凡遵守全部律法的,只違背了一條就是違犯了所有的律法。
這段話指出,即使是一種罪,不管它有多小,也會使人被定罪。
(馬太福音23: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大茴香、小茴香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你們反倒不做;這原是你們該做的-至於那些奉獻也不可廢棄。」
「42 主說:
『那麼,誰是那忠心又精明的管家,主人要派他管理自己的家僕,按時定量分糧給他們的呢? 43 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做,那僕人就有福了。 44 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所有的財產。 45 如果那僕人心裏說『我的主人會來得遲』,就動手打僮僕和使女,並且吃喝醉酒, 46 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候,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懲罰他,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 47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沒預備,又未順他的意思做,那僕人要多受責打; 48 至於那不知道而做了當受責打的事的,要少受責打。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加福音12:42-48)這些段落指出:
一些罪比其他罪大,應該受到更大的懲罰。
明知故犯的罪,比較無知所犯的罪,罪責更嚴重。
知道神的旨意卻不做,比較無知者不做,懲罰更大。
3. 在得救方面,非基督徒和基督徒的區別
一般的自然道德啟示沒有給予明確的救恩計劃。事實上,沒有聽過福音的非基督徒,比較那些通過主耶穌基督而獲得明確救恩的人,對神的回應要困難得多。保羅寫道:
... 25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羅馬書1:21-23,25)「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把他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想變為虛妄,無知的心昏暗了。 22 他們自以為聰明,反成了愚昧, 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照必朽壞的人、飛禽、走獸、爬蟲的形像。
雖然非基督徒可以透過一般的自然道德啟示知道神的存在,足以讓他們承認和尋求祂,但可悲的事實是,他們通常拒絕神。在人類的罪惡天性中,他們對造物主的反抗,不斷試圖壓制神的真理。因此,大多數非基督徒都轉向崇拜神的受造物。
一個日常生活例子是,如果你想成為一名大律師,你有兩種可行的途徑:
通過大律師公會舉辦的公開考試所有的試題;或
參加大律師公會預先承認的法律學位課程,並在畢業時獲豁免考試。
毫無疑問,遵循第二條途徑更容易成為大律師,因為你可以接受全面培訓,讓你成為合資格大律師。通過接受主耶穌基督而獲得救恩,與參加這學位課程相似,你有標準課本(即聖經),並接受培訓(即教會教導),協助你獲得救贖。
4. 結論
神會根據非基督徒所掌握的關於神的資訊程度,以及他們如何選擇回應這些資訊來作出審判。所有人都有機會通過一般的自然道德啟示或基督宗教信仰認識神。拒絕這些啟示都將導致滅亡。他們將被拒絕進入天國,不是因為他們沒有聽到,而是因為他們所聽到的和所拒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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