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容許苦難存在的原因
當我們接受主耶穌基督為個人救主的時候,就開始了天路歷程,信德及所產生的好行為果效是日漸增長的,並不是一步登天,也不是事事順利,主耶穌沒有保證門徒事事順利,反而預先警告門徒會因祂之名受苦難,當背起自己的十架從主(馬太福音 16:24; 馬可福音 8:34; 路加福音 9:23)。有些自稱基督徒的人不能理解苦難的由來,認為是無解的。其實,聖經已有清晰的提示,只是這些人故意視而不見,總之輸打贏要,主張信主的目的是享福,而不應該是受苦。因為他們心中想要獲得的,和聖經道理不符合,所以不願意接受事實,否定受苦的真正意義及其價值。
神容許苦難存在並不是神的能力有問題,也不是神想虐待人,而是透過苦難,可以磨練人的心智,令人成長(羅馬書 5:1-6)。一位運動員若果沒有經過艱苦的訓練,就不能進步。
始祖亞當當初在伊甸園享福,神給予他的工作很輕鬆,他在沒有經過考驗,沒有捱過苦的情況下,以為幸福是必然的,不懂得珍惜神對他的照顧,便開始質疑神,想獨立,於是犯罪。當他犯罪後,大地都不再給力,地不自動長出食物,要自己辛勞工作,但也不保證收成,才明白沒有神的眷顧,人是不能生存的道理。
若果創造完美的始祖亞當都會犯罪,我們作為不完美的後代,就更加容易犯罪,所以神有需要透過苦難去令世人醒覺,磨練心智,令人回轉,適合將來更美好的新天新地國度裡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