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創世記第一章,為何「神」是眾數?

 

猶太教及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新教) 都主張唯一神論。

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象做人。」(1:26)

舊約聖經的原文是用希伯來文寫成,創世記這段經文所採用的名詞是 אֱלֹהִים (中文:神; transliteration: ʾělohîm) ,於希伯來文的文法是眾數名詞,所以中文直接翻譯為眾數的代名詞(我們) ,就引起了唯一神,理應是單數的爭議

為何()這名詞的文法採用眾數呢?有幾個說法:

1.    無神論者指摘這是多神論的證據。

2.    也有人主張這是顯示神是三位一體,所以用眾數。

3.    這是表達上主很偉大,所以採用眾數的名詞(Majestic Plural)

第一個說法是明顯錯的,因為聖經其他章節清楚指出,世上只有一位真神,其餘的只是邪靈,原本是神所創造的天使,後來墮落了,成為偶像或魔鬼。

第二個說法是有一個缺點,就是舊約時代,神是三位一體的教義還沒有顯露。

第三個說法是正確的。ʾělohîm 是一個希伯來文的眾數名詞,是神的一個普通稱號。雖然這名詞本身是眾數形態,但是在句子裡卻是採用單數動詞去描述神的動作,若果動詞的文法也同樣採用眾數,根據希伯來語文法,這才是支持眾神論。希伯來文學者認為這是表達上主很偉大,所以採用眾數的名詞(Majestic Plural),由於只有一位,所以動詞就用單數。在古代,君王的決定,就是全體的決定,所以君王的代名詞會採用眾數代表權威(雅歌1:11),但動詞仍用單數。就好像現代英語,通常會用We (眾數)去表達這是一個機構的集體決定。日常生活例子:這好像一個政府的決策是由最高領袖會同眾議員共同作出的決定,例如:皇帝和眾大臣,總統和國會,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聖經啟示錄,大家看見寶座上的神是和周圍的24長老一起集體決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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