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課  其他各種洗禮

 

聖靈的洗

「聖靈的洗」,這個應許是施洗約翰之使命中的重要部分。他以謙卑的態度,一再強調他是用水洗禮,但那在他以後來的,必以聖靈施洗(太3:11,可1:8,路3:16,約1:33)。

這應許主耶穌在升天前,曾重述過。祂囑咐門徒在耶路撒冷等候父的應許,然後又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1:5)

這應許一直到五旬節才應驗,神的靈降在耶路撒冷的信徒身上,使他們形成教會、基督的身體。聖靈的降臨,伴著一陣大風,有舌頭如火焰那樣降下來,還有說別國語言的口才賜下(徒2:2-4)。

在使徒行傳中,至少還有三次聖靈澆灌信徒的例子。也就是澆灌撒瑪利亞人(8:17)、外邦人(10:44)、和約翰的門徒(19:6)等。

正如已說過的,聖靈的洗結果是信徒歸入基督的身體。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

聖靈的洗這件事,產生許多的混淆。很多人認為它是第二個明顯的恩典工作,它所帶來的,是種蒙福的聖潔狀況,而以說方言的恩賜為證。甚至有人說它可以除去信徒的罪根。

新約聖經裏,沒有這樣的教訓。聖靈的洗只有一個功效,就是把信徒擺入教會裏。一個人得救的那一刻,就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了!

還有,為了公平起見,應當說明其他較不嚴重,但與此事有關的不同看法。這是由於不正確的用語引起的。許多虔誠的基督徒,曾經有過聖靈的經歷,因而使他們更親近基督,或得到能力作特別的事奉。由於他們的熱心,卻誤把此種經歷當作聖靈的洗(其實這是聖靈充滿)。有些對真理的看法比較正確的人,指出這樣的使用「聖靈的洗」這名稱,是錯誤的,同時也否定了他們這種實在的經歷。這種態度實在很遺憾。最好是能被聖靈充滿,即使無法正確地說出這經歷,總比在神學觀點上正確,卻心靈冷淡好些。

其他有關「聖靈的洗」的一些問題,讀者應當有所認識:

1.依使徒行傳的記載,「聖靈的洗」只發生在五旬節,或是也曾發生於 外邦人、撒瑪利亞人、約翰的門徒身上?

2.現在的人,是在得救時,個別受聖靈的洗,或只是承繼了僅僅發生在 五旬節那一次的益處?

若是從神學立場而言,這種問題遠不如實際的基督徒生活來得重要。而且不應當讓它浪費了信徒事奉、享受「聖靈的洗」這快樂事實的時間。

在結束此段落時,我們要再次的說,較早以前所說的聖靈的洗與水禮無關。信徒受洗,表示與基督在祂的死上合一,不是指聖靈降臨或歸入基督的身體。

火的洗禮

馬虎的讀新約聖經,會使人斷定「聖靈的洗」與「火的洗禮」是一個,而且是同一件事。「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太3:11,路3:16)。

使徒行傳第二章的記載,加強了所提到的只一洗的信念。在此,我們讀到聖靈的洗是伴著「如火焰的舌頭」。(徒2:3)

總之,事實是火的洗禮與聖靈的洗是完全不同的,它是刑罰的洗禮,不是賜福的洗,這很容易可以證明。

當施洗約翰向信與不信兩種混雜的群眾說話時,他說:「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太3:11,路3:16)

當他只對信的人說時,他說:「祂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可1:8),在此沒有提到火。

然後,在提到火的洗禮之後,緊接著的經文證明了它是刑罰的洗禮。「他手裏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太3:12,路3:17)。

那火被用為刑罰的象徵,這在帖後1:8;猶7,啟19:20等經文中說明了!

狹義的說,火的洗禮發生於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猶太人被驅散到世界各地。它將有進一步的應驗,將來神必將祂的懲罰傾倒於背教者以及棄絕基督的世界。最後,所有拒絕祂恩典的,都要在火湖裏受永遠的監禁。

新約提到的兩個舊約洗禮

1.受洗歸摩西

在林前10:2使徒保羅用「洗禮」來表示以色列人過紅過,以及他們經過曠野的經歷。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裏海裏受洗歸了摩西,並且都喫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林前10:1-6)

保羅所說的在雲裏、海裏受洗歸了摩西的人,意思是說他們只在外表上承認摩西是他們的領袖,他帶他們經過海,且由雲柱的引導,帶他們經過曠野。

他們表面上雖稱忠順摩西,心卻仍留在埃及,仍眷戀著他們已拋棄的邪惡事物。

這個教訓的意思是說,一個人固然可以像信徒一樣地受洗,並聲言要與不敬虔的世界分別出來,可是,他們的心還是留在世界裏。因此,外表的承認是不夠的,必須有真正出自內心的重生與分別為聖的生命才可以。

2.猶太人的洗禮

來6:2所說的洗禮,是指猶太人的各種與會堂及聖殿的崇拜有關的洗濯禮。例如,當亞倫和他兒子獻身為祭司時,都由摩西用水洗他們。還有,無論何時,祭司要在會幕執行他們的任務前,都要先洗手和腳。希伯來書的作者說,這些只不過是象徵和影子,它們必為基督教的屬靈實際而捨棄。

來6:2譯為洗禮的字,在來9:10中譯為「洗濯」,「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此處的說法,再次表明這些儀式都是暫時的,它們因基督這個人和祂的工作而成就。

在可7:4中,「洗禮」這個希臘字的名詞被譯為「洗」,指的是洗杯、罐和其他器皿的洗淨規矩。而用在路11:38的動詞,則用來描述習慣上的飯前洗手禮節。

結 論

在前幾頁中,我們看到新約裏有數種型式的洗禮,有些是靈意上的,有些是實際上的,有些則兩方面皆包括。

雖然有這些不同的洗禮,使徒保羅在弗4:5中,仍然說:「一主、一信、一洗」,在此他所指的一洗是什麼?

有人認為它指聖靈的洗,但這洗禮既沒有明說是什麼,就是隱喻的。在它的前一節說:「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是聖靈藉著洗,把信徒歸入這個身體。

依我們的看法,弗4:5的「一洗」似乎是指發生在悔改時,歸入基督之死的洗,這在隨後的水之洗禮中描繪了出來。現今雖有許多不同型式的洗禮,不管他有否以在水中受洗表示,都沒有改變每一個信徒都受洗歸入基督的死這個事實。

最令人遺憾的是,撒但利用這個可愛的受洗命令敗壞罪人與聖徒。在所謂的基督教國家裏,因相信受洗就可以得救而滅亡的人,比其他任何原因多。信徒也是,變成了重視命令本身過於它的根本屬靈真理。因此,雖受了實際水的洗禮,卻沒有受過洗的生活證明。

神的真理還是有效的,無論何處,只要遵守了有關受洗之道的簡明教訓,就有喜樂與滿足。受洗對埃提阿伯太監的生命影響是「歡歡喜喜的走路」。這仍舊是一切信靠、順服之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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