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課 耶穌為人捨命
﹝一﹞ 讀馬可福音第十五章16節至結尾,又第十六章全章。
巡撫彼拉多、祭司和百姓都要治死主耶穌,這是何等令人傷心的事!在15至19節,兵丁羞辱祂,給祂頭上戴上荊棘冠冕,又打祂並戲弄祂,然後帶祂出去釘十字架。但有一個古利奈人,肯幫助主耶穌,背那笨重的十字架。
兵丁將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同時還將兩個強盜釘在兩旁的兩個十字架上。兵丁分了祂的衣服,每人各得一份;路過的人都譏笑祂,叫主耶穌自己施展大能從十字架上下來;祭司們也嘲笑祂,說:「祂能救別人,不能救自己」。
從正午到下午三時,遍地都黑暗了。到了三時主耶穌喊叫一聲,靈魂離身,就斷了氣。百夫長從始至終觀察著這些事的演變,知道主耶穌所發生事的一切經過,就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39節)。約瑟是尊貴的議士,收了主耶穌的屍體,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墳墓裡。
主耶穌死了,門徒十分傷痛。到了第三天,信徒當中的一些婦人,跑到墳墓那裡去看;但見一位天使坐在那裡說:「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祂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裡,請看安放祂的地方」。婦人先是甚覺害怕,後來知道死不能拘禁神的兒子,神已經叫祂復活了。
主耶穌復活了,首先由馬利亞看見了(十六9節),後由兩個門徒看見了,再由十一個使徒都看見。復活的主耶穌吩咐他們,去將這好消息傳遍普天下給萬民聽(15節)。主耶穌就升到天上去,與父神同坐寶座。
我們看到神的兒子從天上降臨,所做的全是討神喜悅的事。祂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又回到天上。人羞辱祂,治死祂;神卻叫祂復活,賜祂尊榮。
主耶穌為甚麼要死?
在馬可福音書裡我們看到:主耶穌是神的兒子,又是神完全的僕人,祂行神所喜悅的事。祂從天降臨使世人知道神的愛。神愛世人,因此,主耶穌周遊各處,救助困苦的、醫治病痛的、叫死人復活、將食物分給許多人喫飽、教導人及將神的真理傳給他們,告訴他們怎樣使罪得赦免,如何可以上天堂。
有許多人愛祂。猶太的首領卻因驕傲憎恨祂,他們用詭計要捉拿治死祂。彼拉多想釋放祂的時候,他們叫喊著要將祂釘十字架,眾人戲弄祂又羞辱祂。
神為甚麼讓人這樣對待祂的兒子呢?那並不是為了祂有甚麼罪,因祂原是聖潔無罪的。主耶穌在離世時曾喊道:「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神為甚麼在耶穌遭患難的時候離棄了祂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當知道:主耶穌是為眾人的罪而死的。但甚麼是罪呢?最初神告誡我們的始祖亞當夏娃不要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他們竟置然不聽,違背了神禁止他們做的命令。違背神的命令就是罪,神說因為他們犯了罪,他們必須死。
神造了人,祂有權命令人當做的事;我們應做的事神在聖經中都告訴我們了。不遵守神的命令便是罪,罪的結局乃是死。世人都犯了罪,都要為自己的罪而死。
雖然如此,神仍然愛我們,要把生命賜給我們。所以祂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受死。主耶穌是無罪的,祂無須為自己的罪而死。神兒子的生命遠比世人的生命寶貴。因此主耶穌捨了祂的生命,神就能救一切相信祂的人。
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成就了拯救我們的工作。我們沒有甚麼可做的了。我們只要信靠祂就可以得救。不是要捐獻金錢才能贖罪,也不是必須受浸才能得救。要知道神將永生賜給所有信靠祂兒子的人。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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