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課 保羅著筆
使徒行傳是教會的歷史,書信是教會的真理和教訓。以羅馬書為例,它宣佈因信稱義的道理(稱義的意思是當一個罪人信靠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神看他為無罪配進天堂)。在羅馬書信內,保羅首先指出世人都是罪人,所以在神面前是有罪的,然後告訴我們,主耶穌基督怎樣替罪人死了,所以只要相信祂就可以得救。在這方面,他強調幾點:
1. 得救是因著信,不是遵守律法或行善。
2. 外邦人和猶太人都能藉著這方法得救。
3. 從來沒有人可以藉著別的方法得救,連舊約時代也是如此。
保羅敘述稱義的奇妙益處之後,又強調的說這個白白的救恩激勵我們過聖潔的生活。基督徒算自己是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埋葬了。現在他們活著的目的是要討神的喜悅,住在他們裏面的聖靈給他們能力活出敬虔的樣式。
有些人反對說,福音輕看神給以色列的應許,保羅就指出以色列現在的被棄絕,並不是完全也不是永久的。當以色列民接待主耶穌為他們的彌亞時,神就要成全祂的應許。
末後的五章充滿實用的教訓,是論到稱義之人對神、對政府、對世界、對信主的人應有的行為。
羅馬書為基督徒基本要道的重要說明,是眾人所共認的。
保羅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一封信,原因是他接到那裏發生困難的報告,並信徒所提出的問題。從下列的題綱中,可以看出管理教會事務的全貌。
1. 教會中分門結黨和爭論(一至四)。哥林多信徒高舉人為的領袖,這是屬肉體的事須加責斥。
2. 一個信徒所犯的罪(五)。教會不應該容許這樣的事,應當趕出這人,直到他承認和離開他的罪為止。
3. 基督徒彼此訴訟(六1-11)。這是被禁止的,他們應當彼此和解。
4. 個人污穢的行為(六)。這是被定為罪的行為,因為基督徒的身體是聖靈的殿。
5. 嫁娶(七)。保羅教訓說,人不都是必須婚嫁,有時不結婚是有益的。但是按普通的規矩,男女要婚嫁是要防避不潔的情慾。
6. 祭偶像的物(八至十)。雖然喫這種肉不算錯,但我們應當不作任何使別的基督徒跌倒的事。
7. 女人在公開敬拜的他位(十一1-16)。女人應當蒙頭,將她們順從的見證給天使擺出來。
8. 主的晚餐(十一17-34)。在領主的晚餐之先,各人應當審查自己的心。
9. 屬靈的恩賜(十二至十四)。最明顯的恩賜往往不一定是最好的,恩賜若是沒有愛就甚麼價值都沒有。
10. 復活(十五)。第十五章是一段特別論到身體復活道理的經文。
11. 照顧貧窮的人(十六)。這卷書信以教導有規則的調濟窮人作結束。
在這卷書信裏有兩個要旨。第一、是保羅申辯他自己所領受的職事。這顯明在哥林多有一些抵擋真理的人起來,否認保羅是主耶穌的真使徒。保羅答辯這些控訴,描述受託付之職事的偉大,及執行他的職事時的困苦情形,將他的職事和假教師的作比較,提醒哥林多人說,他們自己就是他工作真誠的證明,他們是藉著他的見證而得救的。
第二、是保羅動人的要求。他懇求哥林多人送金錢到耶路撒冷幫助受苦和缺乏的聖徒。哥林多人應當效法主耶穌的仁慈,祂本來富足卻成為貧窮,叫我們因著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保羅到加拉太設立教會之後,有假教師起來反對他作使徒的權柄。他們說基督徒必須受割禮和守律法才可以得救。在這書信中,保羅首先表明他的權柄,是從主耶穌來的,所以他的信息是屬神的。他堅持得救是完全藉著恩典,而不是藉著遵守律法。律法只能咒詛和責備不遵守它的人,不能給人生命。神賜下律法為要使人知道他們需要一位救主。一旦得救,就被贖脫離律法的咒詛,此後生活的規範,不是律法而是基督。保羅結束這封書信時,勸勉聖徒要在生活上享受基督徒的自由,不要把自己放在律法捆綁之下。他提醒基督徒十字架是表明他們得救並不在乎自己的努力,他們現在活著是藉著聖靈的能力,不是靠肉體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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