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弟鐸書
約翰·科斯勒
簡介
作者和日期。 保羅/保祿寫給提多/弟鐸的信與寫給提摩太/弟茂德的兩封信一起被認為是教牧書信之一。它與提摩太/弟茂德前書有許多相似之處,特別是在指導任命教會領袖、警告錯誤教導以及強調道德方面。像其他教牧書信一樣,提多/弟鐸書是寫給個人的,而不是整個教會。儘管如此,它包含了許多關於教會生活的指導。批判學者質疑保羅/保祿是否真的是提多/弟鐸書的作者,因為它的詞彙、任命教會領袖的指導方針以及對道德的強調(見提摩太/弟茂德前書的簡介)。鑒於它與提摩太/弟茂德前書的相似之處,這封信可能寫於主後 63 年至 66 年之間。
關於提多/弟鐸本人,我們所知甚少。保羅/保祿在信中將他描述為「共信之道作我真兒子的/共同信仰內作我真子的」(多/鐸1:4)。這可能意味著是他引導提多/弟鐸歸向基督信仰。然而,使徒/宗徒用類似的語言來指提摩太/弟茂德,他似乎沒有被保羅/保祿改變(太前1:2; 參見太后1:5)。在使徒行傳/宗徒大事錄中並未提及提多/弟鐸,但我們知道他曾陪同保羅/保祿和巴拿巴/巴爾納伯參加了耶路撒冷會議,解決了割禮的問題(加/迦2:1; 參徒/宗15:1-29)。保羅/保祿指出,領袖們並沒有強迫提多/弟鐸,他是希臘人,可能來自安提阿/安提約基雅,在那次訪問中接受割禮/割損禮(加/迦2:3)。這是他斷言他與其他使徒/宗傳遞相同的福音信息的重要證據。
保羅/保祿把提多/弟鐸派往艱難的任務地。在第三次傳教之旅中,當他開始擔心陷入困境的哥林多/格林多教會的狀況時,使徒/宗派提多/弟鐸去跟進他的責備信(林後/格後7:6-8)。在林後8:23,保羅/保祿稱提多/弟鐸為夥伴、同工和使者,用希臘語中的使者來表示他有權代表保羅/保祿行事。提多/弟鐸似乎具有出色的人際關係技巧。哥林多/格林多教會對他的回應,與對保羅/保祿不同。提多/弟鐸對教會有一種真誠的感情(林後7:15; 8:16-17)。
目的和主題。 保羅/保祿寫給提多/弟鐸的信為他前往革哩底/克里特島傳教提供了方向。教會已經建立,但領袖尚未任命。提多/弟鐸被派去“辦整/整頓”(多/鐸1:5)剩下的事務。教會沒有領袖,但如果沒有他們,教會就無法充份運作。革哩底/克里特島的教會也在與掠奪性的假教師搏鬥(多/鐸1:10)。保羅/保祿吩咐勸勉這些人,並反對這些人,這表明傳道是提多/弟鐸在革哩底/克里特島職責的一個重要方面。
除了假教師造成的問題外,文化本身也給革哩底/克里特島帶來了問題。使徒/宗在(多/鐸1:12)中對革哩底/克里特人價值觀的嚴厲描述揭示了一種容易欺騙、殘暴和過度的文化。保羅/保祿寫給提多/弟鐸的書信反映了許多與他寫給提摩太/弟茂德的信相同的擔憂。他強調任命敬虔的領袖、教導純正的教義和敬虔的生活的重要性。
提多/弟鐸書證實了在提摩太/弟茂德前書中描述的教會的組織結構。它將教會的教義與其生活方式聯繫起來,並為井然有序的教會提供了一個模式。
大綱
I. 保羅/保祿提醒提多/弟鐸他的使命(1:1-16)
A. 保羅/保祿問候提多/弟鐸(1:1-4)
B. 提多/弟鐸必須任命長老(1:5-9)
C. 提多/弟鐸必須讓假教師閉嘴(1:10-16)
II. 純正道理的特徵(2:1-15)
A. 在人際關係中展現尊重和敬畏(2:1-10)
B. 在生活中實踐公義和敬虔(2:11-15)
III. 基督徒/宗團體的特徵(3:1-11)
A. 對所有人展現謙卑(3:1-2)
B. 致力於行善(3:3-8)
C. 促進教會的團結(3:9-11)
IV. 最後的問候(3:12-15)
A. 計劃和指示(3:12-14)
B. 結束祝福 (3:15)
釋經
I. 保羅/保祿提醒提多/弟鐸他的使命(1:1-16)
A. 保羅/保祿問候提多/弟鐸(1:1-4)
1:1-4。 保羅/保祿在權柄之下作為上主的僕人(第1節)。他作為耶穌基督的使徒/宗徒行使權柄。這個呼召既把他與教會聯繫在一起,又與以敬虔為目標的真理聯繫在一起。盼望永生(第2節)這句話可能指的是導致敬虔的信心/信德和知識。永生的盼望源於信仰,並驅動著信徒過敬虔的生活。保羅/保祿強調,正是在上主預定的時刻,福音之光被啟示(第3節; 參迦/加4:4; 來/希1:1)。福音以新的清晰度重新闡明永生的古老應許。提多/弟鐸是保羅/保祿在信仰中的真兒子(第4節; 參見提後/弟後1:2)。這句話可能表明保羅/保祿引領了提多/弟鐸歸向基督的信仰。當保羅/保祿把注意力轉向安提阿/安提約基雅的外邦人時,提多/弟鐸可能已經歸向基督了(徒/宗13:46)。
B. 提多/弟鐸必須任命長老(1:5-9)
1:5-9。 在革哩底/克里特島建立教會的工作尚未完成,直到提多/弟鐸在每個城市任命長老(5節)。希臘詞翻譯為“辦整/整頓”的字用於固定和拉直斷肢。關於長老的身份,以及他們與“牧者”和“監督”的關係,見對(提前/弟前3:1)的釋經。保羅/保祿的資格清單(多/鐸1:6)與(提前/弟前3:2-7)相似。這節經文和下一節經文都強調了無可指摘,道德純潔和節制就是證明。對於一個婦人/妻子的丈夫,請看對(提前/弟前3:2)的評論。那些在教會中領導的人必須首先證明他們在家中的能力(參見提前/弟前3:5)。長老也被稱為監督(多/鐸1:7)。這些領袖是上主的管家。第8節介紹了上面列出的消極特徵的積極替代方案。合格的領導者在上主眼中是正義的,在別人眼中是虔誠的。教會領袖必須繼續堅持真理,即使別人反對它(第9節)。純正的教訓/合乎教理的真道描述了這個真理的特徵,而教訓/道理則指交托給教會的整套教義/教理。
C. 提多/弟鐸必須讓假教師閉嘴(1:10-16)
1:10-16。 保羅/保祿譴責那些教導割禮/割損禮是得救必要條件的人(10節)。在叛逆和貪婪的驅使下,他們宣揚了一個欺騙性和空洞的訊息。希臘文譯為“堵住/杜塞”(11節),字面意思是“堵住嘴”。提多/弟鐸必須採取措施來堵住這些教師的嘴。假教師使整個家庭感到不安,也許是因為他們的教義/教理與家庭生活背道而馳,或者因為他們掠奪脆弱的家庭(參見提後/弟後3:6)。在第12節中,保羅/保祿引用革哩底/克里特中的埃庇門尼德(主前六或五世紀)作為他們自己的一位先知,意思是他是革哩底/克里特人的代言人,而不是他代上主說話。他認為革哩底/克里特人總是騙子的觀點如此普遍,以至於希臘文動詞“Cretize”(kretizo)的意思是“撒謊和欺騙”。與聖經標準衝突的文化價值觀必須受到責備/規勸(第13節)。教會的領袖不能脾氣暴躁(第7節),但有時需要嚴厲的斥責。這些猶太人荒渺的言語/無稽的傳說的真確性(14節)尚不肯定,請看對(提前/弟前1:5-7)的釋經。誡命意味著一種律法/法律主義。對於那些試圖將教會束縛在摩西律法/梅瑟法律之下的人來說,潔淨是一個主要問題(第15節)。保羅/保祿的陳述呼應了基督的教導,並強調了信心/信德的優先地位(可/谷7:19)。猶太人的律法/法律主義沒有道德力量(第16節),這在那些擁護這種教義/教理的人的性格中很明顯。
II. 純正道理的特徵(2:1-15)
A. 在人際關係中展現尊重和敬畏(2:1-10)
2:1-10。 道理(第1節)只是包括道德和神學內容的教訓。保羅/保祿對老年人的指示(第2節)著重於自製和尊嚴的重要性。他們必須以一種值得他們應有的尊重的方式生活。同樣,老年婦人(第3節)也必須帶頭樹立敬畏的榜樣。老年婦人肩負著教導甚麼是善的重要任務。年長的婦女在做妻子和母親的責任方面擔任年輕婦女的導師(第4節)。一般來說,新約對婦女的指示是要尊重她們的丈夫(弗5:33; 彼前/伯前3:2),但在這裡,年長的婦女負責教導年輕妻子愛她們的丈夫。教會絕不能把女性的指導角色看作是貶低她們。雖然保羅/保祿限制婦女教導或行使對男人的權柄(提前/弟前2:12),但她們可以並且應該教導其他婦女。提多書/弟鐸書2:4-5為老年婦女提供了一個課程范圍,讓她們在教會內為家庭生活設定標準。保羅/保祿將已婚婦女描述為家庭主婦,這種責任要求她們具備那些擔任教會職務的人相同的品格。即使一個女人在外工作(在保羅/保祿的時代很少見),她仍然要在家裡維持她的家庭責任。
使徒/宗對年輕人的指示(第6節)沒有那麼詳細,只集中在一個方面。謹守/慎重意味著“保持頭腦清醒”,特別強調道德的美德。提多/弟鐸必須在這些領域起帶頭作用(7節)。他的行為、教導和生活方式提供了榜樣/模範。言語純正/健全無可指摘的話(第8節)這句話很可能是指提多/弟鐸的教導,而不是他個人的談話。這些經文呼籲教會的教導與其成員的生活方式保持一致。兩者都塑造了保羅/保祿關於甚麼是純正道理的概念。奴隸(第9節)是羅馬家庭的一個常見特色。在基督裡的自由使一些人對他們不信的主人懷恨在心。其他人則受到誘惑,想攞信主的主人的著數(參見提前/弟前6:1; 弗6:5; 西/歌3:22)。保羅/保祿要求奴隸尊重他們的主人(10節)的理由是救贖性的,而不是文化性的。目的不是維持文化現狀,而是促進福音。
B. 在生活中實踐公義和敬虔(2:11-15)
2:11-15。 鑒於前兩節經文,第11節的斷言尤其尖銳。基督徒奴隸的自願順服是上主的恩典/恩寵賜予社會各個階層的基本證據。在這節經文中,希臘文翻譯為教訓/教導(第12節)傳達了訓練的概念。恩典/恩寵不僅告訴我們該做甚麼或不該做甚麼,還告訴我們如何遵守。基督的神性在第13節中得到了明確的肯定。他既是上主(擁有父神的所有神聖屬性,但又是與父不同的位格; 參見約/若1:1-18)和救主。保羅/保祿稱基督為教會而來的教會被提是有盼望的福/希望的幸福,隨之而來的是問責制,為當今時代敬虔的生活提供了主要動力。耶穌的死(14節)是救贖的祭品,將我們從罪的邪惡和權勢中洗凈出來。這節經文強調了基督工作的全面結果。祂救贖我們脫離一切邪惡,使我們渴望順服。提多/弟鐸在革哩底/克里特島的教導事工既包括鼓勵,也包括責備。不要讓任何人輕看/輕視他的勸誡(第15節)可能是針對提多/弟鐸的舉止,但它也對他的生活方式產生了影響。
III. 基督徒/宗團體的特徵(3:1-11)
A. 對所有人展現謙卑(3:1-2)
3:1-2。 順服統治者和當權者的命令(第1節)為保羅/保祿在這節經文中呼召順服和行善提供了背景。教會對所有人的言語(第2節)應該沒有辱罵或毁謗,我們的關係應該以和平為標誌,我們的舉止應該以溫柔為特徵。溫柔和仁慈是耶穌事工的特徵(太/瑪11:29; 林後/格後10:1)。
B. 致力於行善(3:3-8)
3:3-8。 信徒從前是不信者,也是:無知的悖逆者、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昏愚的,悖逆的,迷途的,受各種貪慾和逸樂所奴役,在邪惡和嫉妒中度日(3節)。當信徒忘記自己的過去時,他們就會對失喪的人失去耐心。恩慈/良善描述了上主對有罪的人類的仁慈性情(第4節; 參見羅11:22; 弗2:7)。希臘字φιλανθρωπία翻譯為向人所施的慈愛/對人的慈愛,在世俗希臘語中被用來描述統治者的寬宏大量。保羅/保祿一再強調敬虔行為的重要性,但堅決否認這些行為是我們得救的基礎。重生的洗禮和聖靈/聖神的更新(第5節)描述了祂的憐憫是如何彰顯的。重生是新的出生,是基督工作的結果,是聖靈/聖神所賜予的。它被進一步描述為“更新”,是保羅/保祿在(羅12:2)中談到“心意更新/更新的心思”時使用的詞。重生和更新都是洗禮的象徵。上主的聖靈/聖神是我們重生和更新的使者(第6節),是通過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的(參見約/若15:25; 16:7)。聖靈/聖神也被描述為澆灌/傾注在我們裡面(提前/弟弟1:14,參見羅8:11; 林前/格前3:16; 6:19; 加/迦4:6; 弗2:22)。祂是所有因基督的恩典/恩寵而稱義/成義的人所擁有的(7節)。祂的同在保證了我們成為永生的承繼人(林後/格後1:22)。短語這話是可信的/確實的(第8節)可能是指前面的經文。永生的確定性,為行善提供了強大的動力(關於基督教倫理與不朽生命的聯繫,見林前/格前15:29-34的釋經)。只要信心/信德優先,信心/信德和善行是完全相容的。
C. 促進教會的團結(3:9-11)
3:9-11。 無知的辯論、家譜和律法的爭論/愚昧的辯論、祖譜和法律的爭論(第9節)都是假教師的特徵(1:10-16; 參見提前/弟前1:4; 6:4; 提後/弟後2:16-17,23; 見對提前/弟前1:3-5的釋經)。他們不單止沒有建立教會,甚至製造不和。分門結黨的人/異端人(第10節)並不一定是堅持錯誤道理的人。他們也可以是在教會中分門結黨的成員(參見林前1:12;11:18-19)。警戒/譴責過一次和兩次意味著已經進行了對抗和責備的過程(見對太/瑪18:15-18的釋經)。在一再警告之後,分門結黨的人/異端人固執己見,是思想扭曲的證據(第11節)。他或她堅持分裂構成了罪,並表明作惡。
IV. 最後的問候(3:12-15)
A. 計劃和指示(3:12-14)
3:12-14。 保羅/保祿的措辭表明,當他寫這封信時,他是自由的(12節)。他可能打算讓亞提馬/阿爾特瑪或推基古/提希苛接替提多/弟鐸的職務。尼哥波立/尼苛頗里位於希臘西海岸,是羅馬殖民地。西納/則納(第13節)只在這裡提到。亞波羅/阿頗羅是亞歷山大港人,在以弗所/厄弗所時以其講解聖經技巧而聞名。百基拉/普黎史拉和亞居拉/阿桂拉幫助他更好地理解福音(徒/宗18:24-28)。給西納/則納和亞波羅/阿頗羅送行/上路(13節)意味著提供他們在客旅中所需的資金或基本必需品。保羅/保祿期望革哩底/克里特島的信徒能為這項事工作出奉獻(14節)。
B. 結束祝福 (3:15)
3:15 “同我在一處/同我在一起”這句話可以指保羅/保祿的旅伴。儘管他對革哩底/克里特人說了很多難聽的話,但教會裡還是有一些人對他充滿愛意。他向他們(和我們)獻上了恩惠/恩寵的祝福。
書目
Hiebert, D. Edmond. Titus and Philemon. 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Chicago: Moody, 1957.
Stott, John R. W. The Message of 1 Timothy and Titus. The Bible Speaks Today.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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