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課 進入勝利
羅馬書第六章
我們可以單因信而稱義,不靠行為(或善行)。這真理在一些人的腦海(心)中引出一個問題。
福音的道理是否容許人過罪中的生活?
1. 知道(六:1─10)
我們所碰到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基督徒已經向罪死了的(2)。這是甚麼意思?簡單來說,我們的舊天性(或作舊人)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神沒有興趣彌補或改良我們邪惡和敗壞的本性。祂對這本性唯一的補救辦法就是死。當救主耶穌死的時候,祂代表我們而死。在神看來,當基督死時,我們也死了,我們天然所有的一切都被釘在加略山上十字架上;照樣,當基督被埋葬時,我們亦被埋葬了。這樣便將我們的罪惡本性在神的眼中除去。我們的舊我就因此被放在它應在的地方。
這都藉浸禮表明出來(3─7)。當我們下到水�堙A我們表明我們這些亞當的後裔,除了死之外我們不配得到甚麼。我們同意神的看法,就是我們的舊人不配再活下去。我們悔懊地承認我們是與基督同死和同葬。因為基督用死一次解決了罪的問題,我們便承認我們沒有權利再沾染罪惡。我們向罪死了,並不表示我們是無罪的,只是意味著神看我們是已死了的人,所以罪不能在我們身上再有甚麼要求。
但基督耶穌從死�奡_活,又因我們是在基督�堙A神也看作我們是從死�奡_活(8─10)。不過,我們復活不是要再過以前的生活。我們既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是新造的人,而復活目的就是要讓基督將祂的生命活在我們�堶情C
這些是神聖的事實,無論你感覺到它真實與否。因為神曾說每一個被稱義的人都向罪死了,與基督同葬,也與基督一同復活,並有一新生命,就是基督的生命。神要你知道對你在神面前的地位來說,這是真的。祂要你憑信心去接受這真理。
2. 看作(六:11─12)
第二步就是要把自己”看作”已經向罪死了, 但向神是活著的。就你的位份來說,這已經是事實,現在你就得在實踐上活出這真理來。活出一個已向罪、自己和世界死而向神活的樣子。不要被罪管轄你,作你的主。要記著你已向罪的權勢死了。
3. 獻給(六:13)
最後,基督徒要將自已獻給神,伏在神的權柄底下,讓神來支配你。每天將你的肢體獻給神,毫不間斷。本來你是為自己而活,如今轉過來讓祂在你身上活出祂的生命來。
4. 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六:14─23)
罪不能再支配信徒,因為他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14)。這是很重要的。
當一個人在律法之下,罪是有權柄在他身上的。律法只告訴他要做甚麼,卻沒有給他能力去做。再者,當你叫一個罪人不做一些事情,他反而會變本加厲立即去做。
基督徒是在恩典之下。律法說:「你要過聖潔的生活,你就會成為基督徒」,但恩典卻說:「你作基督徒是因為神的恩典,現在就要因愛神的緣故過一個聖潔的生活」。人會因愛而做一些他們不會因壓迫或懲罰而做的事。
事實上,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不表示他要在罪中生活。他已從神那裡得到一種恨惡罪的新性情。有聖靈住在他心中,鼓勵和幫助他去過一個聖潔的生活。他記得他的罪使基督付出了多少代價。他知道他順從誰,就做誰的奴僕。他曾順服罪,但現在會因對那種生活而感到羞恥(16─20)。
所以基督徒的願望就是將自已獻出而成為神的奴僕, 而因此基督的生命就會在他身上再次活出 (22-23)。
小組討論:
1.為甚麼羅六:6形容我們是罪的奴僕?
2.浸禮說明了甚麼屬靈的原則(羅六:5-10)?
3.我們因信稱義得救後,還有沒有犯罪的藉口?試比較羅五:9 和羅六:1-2,14。
4.工價和恩賜的定義是甚麼?兩者有甚麼不同?試對罪和恩賜的結果作一比較(羅六: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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