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課

基督徒的自由(8:1-9:27)


一、內容摘要

 

(八)吃祭偶像之物(八:1-11:1)

1.愛心與知識(八:1 ─ 3)

1)知識叫人自高自大(八:1-2)

2)愛心是必需的 (八:3)

2.論到偶像(八:4- 6)

1)偶像算不得什麼 (八:4)

2)假神 (八:5)

3)只有一位獨一無二的真神(八:6)

3.扶助軟弱的弟兄(八:7 -13)

1)在特殊情形下,要放棄吃肉的權利(八:7 ─ 8)

2)絆倒軟弱的弟兄是件嚴重的事(八:9- 12)

3)如因吃肉絆倒弟兄,寧可不吃肉(八:13)

4.為了別人的好處,保羅放棄自己的權利(九:1 - 27)

1)保羅作使徒的憑據(九:1-3)

a.主曾向保羅顯現 (九:1)

b.主曾祝福保羅的工作(九:1- 3)

2)保羅作使徒應有的權利(九:4 -14)

a.別的使徒有權利 (九:4-6)

b.以世事來說明 (九:7)

c.以摩西的律法來說明(九:8-11)

d.哥林多教會供應其他的傳道人(九:12)

e.舊約時代祭司的供應(九:13)

f.主耶穌的命令 (九:14)

3)保羅不想用盡傳福音的權柄(九:15 - 18)

a.他傳福音沒有什麼可誇的(九:15 -17)

b.叫人不花錢而得福音(九:18)

4)保羅為何不用權柄,為要多得人歸主(九:19 -22)

a.向猶太人 (九:20)

b.向律法以下的人(九:20)

c.向外邦人 (九:21)

d.向軟弱的人 (九:22)

e.向所有的人 (九:22)

5)保羅的律己生活 (九:23 -27)

a.賽跑的得獎賞 (九:24)

b.較力的得冠冕 (九:25)

c.保羅自律生活的見証(九:26 - 27)

 

二、知識和愛心(八:1 - 3)

 

從第八章到十一章第一節,都是談到吃祭偶像食物的問題,這是一個初信主的面臨到的一個實際問題。也許他們被邀請去參加一個盛大的社交宴會,而在宴席上放滿了曾祭過偶像的食物,也許你到市場去買食物,而有些食物卻是祭過偶像的,雖然祭過偶像,但食物的品質並未改變,基督徒遇到這種情形要不要吃呢?要不要買呢?在以下三章中,保羅告訴我們答案。

 

八1 保羅一開頭就說明,關於能不能吃祭偶像的食物,大家不是不知道,哥林多教會都知道。祭過偶像的食物和沒有祭以前並沒有什麼不同,色香味全是一樣的,營養也是一樣的惟一的不同就是祭過假神。

本節所說「知識」是哥林多人對拜偶像食物的知識,但保羅卻把這方面的知識,作原則性的推論,與愛心比較,以應用在信徒生活各事上。祭偶像的食物能不能吃,哥林多教會受過保羅的教訓,他們有此知識。但保羅提醒他們,「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在考慮任何事情時,不應只顧到自己,也應顧慮到別人的權益。

 

八2 知識是有範圍的,一個人所能知的非常有限,但人最常犯的毛病就是以為自己比別人強,其實人的知識是不能夠超越人的智慧和思想能力範圍。假如一個人認為他什麼都知道;其實他什麼都不知道。

 

八3 沒有愛心,就沒有真的知識。一個人若能愛神,他是神所知道的。神一方面知道每一個人,一方面又特別知道誰是信主的。「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這個「知道」是表示神的恩寵。所以這節的意思是說:一個人不吃祭偶的食物,不只是要有知識,而且是要發自愛神和愛人的心,神會對他微笑說:「我知道了」或說:「我知道你愛我了」。

 

三、萬物是屬基督的(八:4-6)

 

八4 說到祭偶像之物,基督徒都知道偶像不是神,它沒有能力、沒有知識、沒有愛心。保羅否定了偶像的實際存在,他知道那些用石頭雕刻的偶像是虛無的,是人想出來的,它本身算不得什麼,而它的後面卻是撒但的權勢。

 

八5 在外邦人中有許多假神,譬如羅馬神話中的主神、女神、財神、。有些假神是被認為住在天上,有些假神則認為住在地上,如羅馬神話中的穀神、海神。他們拜很多的假神和很多的主,甘願做這些假神的奴隸。

 

八6 基督徒知道天地間只有一位真神,就是我們的父神,萬物都是屬於祂的。這意思是說:我們的父神是萬有的源,而我們也是為祂而造的。我們也知道我們只有一位主,就是主耶穌基督。「萬物都是籍著祂有的」表示主耶穌是中保,是神的代理人,而「我們也是籍著祂有的」是表示我們是因祂而造的,是因祂而得救贖的。

當保羅說:「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並有一位,就是耶穌基督」時,並不是說主耶穌基督不是神,而是特別表示這兩種身份的任務不同而巳:父神的任務創造我,主耶穌基督的任務是救贖我們。

 

四、扶攜軟弱的弟兄(八:7-13)

 

八7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知道這個道理在基督裡面有自由的道理,偶像算不得什麼的道理),特別是初信的人。一個出自拜偶像家庭的人,因為拜偶像成了習慣,當他一吃到拜偶像之物時,就自自然然想到拜偶像,他把偶像當作是活的,這種舊觀念使他的良心受到控告,這樣他就因食物而污穢了。

本節經文中「軟弱」兩字,並不是指身體的軟弱,也不是指靈性的軟弱,而是指良心的軟弱。譬如信徒吃豬肉,神並不以為是不對的,雖然舊約時代猶太人是不能吃豬肉的,但現在新約時代,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對吃東西有充分的自由:然而初信主的猶太人,他卻仍是很躊躇不敢吃豬肉,這樣的基督徒就是本節所說的軟弱的弟兄或良心的軟弱,這意思是他沒有充分享受基督裡的自由。其實只要他想到吃豬肉是不正當的而他仍繼續吃,那就是罪,「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就是這個意思。假如我們的良心反對某件事,而我們仍繼續做某件事,那就是罪,羅馬書十四章二十三節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八8 我們不能因吃什麼食物或不吃什麼食物,叫神更喜悅我們成為更好的基督徒,「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這個「損」「益」不是對身體而言,而是對靈性而言;食物對身體或者有益或者有損,但食物對靈性卻沒益損,因此凡對身體有益的食物都可以吃。如果我們不吃某項食物,不是因為它是祭過偶像的,而是1.對身體有害,2.會絆倒別人。

 

八9 基督徒有吃東西的自由,他可以吃曾祭過偶像的食物,他有這種自由。不過如果他這樣做會絆倒軟弱的弟兄,他就不麼該吃。「軟弱人」是因拜慣了偶像,而在觀念中認為偶像對某種作用,存著這種意念來吃祭偶像之物,就是犯罪跌倒。

 

八10 「在廟裡坐席」當然不是台灣的吃拜拜,吃拜是不能去的。此處「在廟裡坐席」大概是受邀去參加在廟裡舉行的結婚宴、慶賀宴或其他社交宴,縱使如此,也是不去為妙,因為這會影響別人,會絆倒軟弱的弟兄。這一節的意思是:如果一位軟弱的弟兄看到你這位很有屬靈知識的基督徒,坐在廟裡自由自在的在吃祭偶像之物:你吃祭偶像食物可能是存著「偶像算不得什麼」的心,你把它當作普通食物吃;可是這位軟弱的弟兄卻不是把它當作普通食物吃,而是潛在意識的把它當作經過偶像「祝福」或「保佑」的食物,這樣你就把他絆倒了。

 

八11 一個人因誇耀自己的知識而使軟弱的弟兄沉淪,這「沉淪」並不是指那位軟弱的弟兄因吃祭偶像之物,就失去了永遠的救恩,而是指「跌倒」了。保羅特別提到「基督為他的那軟弱弟兄」,這弟兄雖然在知識上是軟弱的,但還是「弟兄」,基督為他死,正如為為我而死一樣,基督為剛強的死,也為軟弱的死,基督既肯為他而死,我們便更不應該因誇耀自己的知識而把他絆倒了。

 

八12 我們雖沒有犯罪,但我們的行動使別人因我們的緣故而犯罪,我們的行動使軟弱的良心受到傷害,我們也就因此而得罪基督了。耶穌曾說過,你們若作好事做在一個小弟兄身上,也就是做在祂身上;傷害某一肢體,也就是傷害到頭。保羅勸弟兄姊妹,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想到耶穌為我們死,要考慮到我們的行動是否會影響別人;假如我們的行動可能會使弟兄跌倒,會使某弟兄因此而犯罪,我們就不應該做這事。

 

八13 我們若是絆倒一位弟兄,就是得罪了基督。保羅說:假如他因吃肉而使弟兄跌倒,他寧可輩子不吃肉。在一個人的生命中,神的話遠比麵包重要。雖然對現在的基督而言,吃祭偶像的食物巳不一個問題,然而本段聖靈指示我們的原則,就是「不叫人跌倒」的原則,仍有永恆的價值。今天有許多事情,聖經上雖然沒有禁止我們做,但若我們做了,卻可能使一些軟弱的弟兄跌倒,若是這樣,我們寧願放棄這個可做可吃的權利。

 

五、保羅作使徒的憑據(9:1-3)

 

表面一看,第九章好像換了一個主題;但仔細來看,本章及下一章仍大部份是談到祭偶像食物的事。保羅只不過把題目轉到他自己身上;為了別人的益處,為了支持第八章十三節的原則(不叫人跌倒),他放棄了一些他應該享受的權利。

 

九1 哥林多教會有些人對保羅的使徒職份有了懷疑,他們說保羅不是耶穌所設立的十二使徒之一,他的使徒職份不是真的。保羅申述他的使徒職份不是人設立的,而是主耶穌設立的,他申辯的事實根據有二:1.他曾在去大馬色的路上,復活的主曾經親自向他顯現。2.保羅說說:「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作的工麼」,哥林多教會是保羅所建立的,哥林多教會能建立就是証明保羅是真使徒,假如他們懷疑保羅使徒的職份,他們自己應該審查,他們是否己得救?他們當然會說己得救。那麼是誰把他們帶到基督面前?當然是保羅。既是如此,那麼哥林多教他們自己便是保羅真使徒的印證。

 

九2 別人可以不承認保羅是使徒,因為別人不認識保羅,保羅也沒有把他們帶到基督面前;但哥林多教會的應當認識保羅,因為哥林多教會是保羅設立的,是保羅傳福立音給他們的所以保羅說:「你們就是我作使徒的印記」。

 

九3 任何人懷疑到我使徒職份時,我都是這樣的答覆他們,這樣的分析給他們聽。

 

六、保羅應有的權利(九:4-14)

 

九4 從第四節到十四節,保羅討論到使徒應有的權利。既受主耶穌的差遣,保羅有權利享受信徒對他的供應,然而他沒有這樣做,他放棄了他應有的權利,他一方面向人傳福音,一方面又親手作工,靠織帳篷來養活自己。但是批評他的人卻以此來攻擊他說:「因為保羅自己知道他不是真使徒,所以他就不敢接受信徒的供應。

保羅說:「難道我們沒有權權柄福音喫喝麼?」他以責問的人吻語氣來說明,他與其他使徒和主內的弟兄一樣,可以享有相同的權利,可以靠福音養生,教會應該他們生活的需要。

 

九5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麼?」也許批評保羅的人這樣說:保羅因為知道教會不會供給他和他妻子的生活費,所以他才不結婚,而彼得和其他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則早巳結婚了,所以保羅不能和他們享受同等待遇。保羅在本節中強調:他有權利和信主的姊妹結婚,他也有權利享受教會對他的生活供應(對他和他妻子的生活供應)。「主的弟兄」是指主的母親馬利亞的其他的兒子,這裡沒有指明是誰,但由馬太福音十二章四十六節,十三章五十五節,馬可福六章三節可知主耶穌有肉身的弟兄。

 

九6 從本節可知,除保羅以外,傳道人中還有巴拿巴也是靠自己作工養活自己,保羅說:「獨有我和巴拿巴沒有權柄不作工麼?」,這裡「作工」是指作普通工作如織帳蓬等。當然這一句是反面的責問語,保羅衪和其他使徒一樣,有權利不作普通工作而專門傳福音,由信徒來供養。

 

九7 其他的使徒有享受教會供應的權利,保羅在前面責問哥林多教會他為什麼沒有。現在保羅再進一步以世人的眼光來說明:士兵為國家打仗,還不是國家為他預備糧餉;種葡萄的,還不是可以吃園中的果子;牧牛羊的,還不是可以吃牛羊的奶。保羅是基督精兵,為福音爭戰,當然可以靠福音養生;聖經把傳福音的僕人當作是栽種的人,葡萄園的可以吃園中的果子,為什麼傳福音的不能靠信徒供應?聖經又把神的僕人看作牧人,牧羊的人既可以吃羊奶,神的牧人牧養信徒,為什麼不能接受信徒在肉身上的供應?世上的士兵、種葡萄園的、牧羊的既有受供應的權利,事奉主的工人也應有受供應的權利,這是非常合理的。

 

九8 保羅不只是根據世事(為上述戰事、農業、牧業)來辯論,而且再以舊約來証他的觀點是正確的。

 

九9 申命記二十五章四節:「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也就是說牛在工作時,要任憑牠吃。難道神是為了關心牛嗎?不錯,神是關心牛,但若只是為了關心牛,那也用不著寫在聖經內,既然寫在舊約聖經中,就有它屬靈的意義。其實神要講的不是牛,祂不過以牛來說明一個原理的供應,換句話說,哥林多教會有責任供應保羅生活的需要。

 

九10「不全是為我們說的麼?」,這意是神為我們說這句話,為我們的福利說這句話。當神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的寺候,神是想到我們這些僕人(傳道人)的福利。耕種的存著收獲的指望去耕種,打穀的存著得糧的指望去打穀,這是非常合理的。傳福音好像是耕種和收割(打穀),神的命令是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

 

九11 保羅說他曾對哥林多信徒撒過屬靈的種子,把福音的真理分給他們;在主的道上的道上栽培他們,給他們一切屬靈的好處,如果從他們身上獲取一些物質上的供應,也不過是一件很小的事事,比之於他們從保羅那裡所得的屬靈好處,顯得微不足道。

 

九12 保羅知道哥林多教會供應其他傳道人的生活需要,他們覺得他們對其他傳道人有供養的義務,但對保羅卻無此義務。因此保羅就責問:「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那意思是說:「你們認為其他的傳道人有權利受你們的供應,但福音是我傳給你們的,哥林多教會是我建立起來的,但我卻沒有權利受你們的供應,你們說這樣對嗎?」。當然不對,而那些受哥林多教會供應的是猶太教的教師。

保羅又說,他雖然有此權利,但沒有用這種權利,因為哥林多人心存不正,誤解保羅,所以保羅寧可不受他們的供給,寧可忍受物質上的貧乏,免得福音受到阻礙,這是保羅為福音所付的代價,這是保羅對主的忠心,而哥林多人還不諒解,反倒以為保羅無權享受這種供養。

 

九13 保羅又說到舊約的規章:在聖殿裡事奉的人,他們的生活費是由殿中的收入來支付的,舊約時代祭司有份於祭壇上的禮物,舊約所獻的各祭物總要分點給祭司。也就是說,在聖殿中事奉的利未人和祭司都是吃殿中之物,靠聖殿來養生。

 

九14 最後保才談到新約時代的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保羅既是忠心服事主的僕人,當然有資格得到哥林多教會的供應,然而保羅為什麼不堅持要他們供應呢?答案在下面的十五節至十八節。

 

七、保羅不想用盡傳福音的權柄(9:15-18)

 

九15 保羅有權柄要哥林多教會供應他,但他沒有用這權柄,他寫這幾節並不是埋怨哥林多教會,更不是希望以後能供應他,而是要教訓他們這個道理。為什麼他不享受這權柄,他不願意「他所誇的落了空」,他寧可餓死,也不願意「他所誇的落了空」,「他所誇的」就是沒有受哥林多教會的供應這件事。

 

九16 十六節保羅說他傳福音是「沒有可誇的」,傳福音並不是他自己選擇的職業,也不是他本意去傳的,而神的靈感動他、激勵他,神把這擔子放在他肩上,他不得不挑,他不得不傳。如果他傳,禍患就會臨到他身上。

 

九17 保羅說他若甘心去傳,就會得到賞賜。在新舊約中規定,事奉神的人應由信徒負責供應生活費。保羅在這節中所表示的並不是說他不願意事奉主,而是說揀選他擔任使徒的職份,他說「若不甘心,責任已託我了」就是強調責任已交給他了。他不是憑自己在傳,他是受命於主在傳,所以他傳福音是沒有什麼可誇的。

 

傳道不是一種由自己選擇的職業,可以要求一定的資。若是神選召的,只有照神的計劃去執行吧了。保羅既從神那裡接受了這傳道的職責,他是一定要去作的。作得甘心就有賞賜;作得不甘心就沒有賞賜。既然如此,為什麼不甘心去作呢?所以保羅能歡歡喜喜的去作。

 

九18 有人說:「神把傳福音的責任託付給保羅了,雖然沒有薪餉,保羅想逃也逃不了,他不得不傳」。保羅為主忠心傳福音,卻不能以此自誇,除了傳福音以外,他還有什麼可誇的呢?有,還有一點可誇的,就是「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如果保羅傳福音,又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應,那末哥林多教會就會說:「你雖然傳福音給我們,我們也供養了你呀!」現在保羅靠自己作工養活自己,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養,那末聽到福音的人,是沒有花錢在保羅身上,那就是「叫人不花錢得福立」。本來保羅有權柄享受哥林多教會的供應,但他沒有使用這權柄,所以保羅才敢說:「免得用盡我傳福音音的權柄」。

總結起來,在這幾節,保羅辯論的要點是:

一、他傳福音不是出自勉強,而是甘心情願,歡歡喜喜的傳;二、神把傳福音的責任託付給他,他只是在執行任務,沒有什麼可以自誇的;

三、他有權柄「靠福音養生」,但他沒有用這權柄,為的是「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四、批評保羅的人說:「保羅自己做帳蓬為生,不要教會供應他,就表示保羅不是真正的使徒」。保羅反駁說:自己作工養活自己,不只証明他是真使徒,而且更表現出他高貴的品格。

 

八、保羅為何不用權柄(9:19-22)

 

九19 從十九到二十二節,保羅說明他為什麼不用這權柄,目的是要多引些人信主。只要是對道德無關重要的事,只要是跟罪沒牽涉的事,他都可以遷就,但是他卻沒有犧牲聖經中的重要原則。

一方面他是自由的人,沒有人能約束他,另一方面他又甘心情願作個服事眾人的僕人,為的是要多救幾個靈魂。只要是不違背真理,他是肯讓步的。

 

九20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意思是遷就猶太人的習俗和觀點,以爭取猶太人來信耶穌。並不是指他也要去守摩西的律法等,這件事情可從保羅對提摩太和提多的受割禮不受割禮的態度來說明:就提多而言,有些人堅持提多一定要受割禮,否,則能得救,保羅知道這是撒但對福音的正面攻擊,保羅極力反對,沒有要提多受割禮(加二3);但對割禮並無成見,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重要。保羅反對的是把受割禮當作是接受救恩的先決條件。

本節前段說「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後段又說:「向律法以下的人……還是作律法以的人……」,其實「律法以下的人」也就是猶太人,為什麼分兩次說呢?解釋定這樣的㎞「向猶太人」是指猶太國家的風俗習慣,而「向律法下的」是侚們的宗教生活。

關於這一點,需要作一個簡單的說明:保羅是生在律法下的猶太人,他本想守律法以期更蒙神祝福,但他發現很難守,律法是使人知罪使人被定罪的,最後他知道靠律法不能得救,律法更使人知道需要一位救主,因此他信靠耶穌基督,這樣他就脫離了律法的捆綁,他自由了,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償還了罪債。

自此以後,保羅知道律法不能得救,得救的人也無需守律法,信徒是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隨心所欲」,我們高興做什麼;相反的神會阻止我們做這些不該做的事。因為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信徒的行為品格自會提升,會想過一個聖潔的生活,不是在律法之下那種怕受罰的生活,而是在恩典之下滿有愛的生活。在律法下,我們要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都是出於「怕受罰」的動機;在恩典之下,我們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都是出於「愛」的動機。出於「愛」比出於「怕受罰」,其動機是高尚得多。

神能約束我們的行為,正如神能約束各行星在它的軌道上走一樣。行星看起來是自由運轉,你沒有看到有一條鍊子捆著行星要它環繞太陽運行,但是神卻約束它在它的軌道上運行亳無差錯。我們基督徒也是自由的,但神會約束我們(看不見的原理、原則在約束),神的愛會約束我們行在一定的軌道上。

有了以上的概念,我們再來看二十節後半段:「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當保羅和猶太人在一起時,只要是與道德無關重要的事,保羅就和他們打成一片:譬如猶太人不吃豬肉,保羅也就不吃豬肉;猶太守安息日,為了多得些猶太人,保羅也和和他們守安息日。

一個重生得救的人,是不在律法之下,但保羅卻說:「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此處保羅是為了要贏得一些猶太人歸主,他甘心情願接受猶太人的生活習慣和一些成見。

 

九21 保羅並不是個兩面人或多面人,而是一個自律很嚴的人,為了要引各種人歸主,他就作各種人。向那些沒有律法的人,他就作沒有律法的人,其實他不是沒有律法,在神面前,他是有律法的,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沒有律法的人」並不是指叛逆,並不是指那些觸犯刑章的人,而是指外邦人。舊約的律法是給以色列人的,不是給外邦人的,「沒有律法的人」是指外邦人。當保羅和外邦人在一起時,只要不違背救恩真理,他就順從外邦人的風俗習慣,作一個外邦人。雖然他作「沒有律法的人」,但他仍在神的律法之下,他沒有隨自己的高興想作甚麼使作甚麼,他一切所作的完全是為了愛主,榮耀主,服主。我們中國人有句話:「入鄉隨俗」,到一個地方就要隨從他們的風俗習慣,保羅到外邦人去傳道,他就隨從他們的習俗,但千萬要記住,隨從外邦人的習俗只限於文化的習俗,而不能隨從他們的社會道德和異教教條。

 

九22 這一節是對軟弱的人或過份審慎的人說的,他們對一些無關重要的事情極為敏感。對這些靈性軟弱的人,保羅就做一個軟弱的人,以便能得著他們。「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並不是叫我們看風轉舵,同流合污,而是說明保羅如何站在對方設身處地著想,體恤別人,儘量在真理信仰無損的事上遷就別人:譬如對不吃豬肉的人,他就吃素食,儘可能用一切可行的方法,和他們接近,和他們在生活上打成一片,以便對他們傳福音,以便他們容易聽他講道。「總要救些人」保羅是說他要救些人:一方面是指這些人並不是馬上就會得救,保羅知道只有神能救人,他不能救人,他們得救不得救在乎神;另一方面還是有「他要救些人」的意思,為主傳福音的人和主有密切的關係,密切到一個程度,他也分享了主救人的工作。由此可知傳福音的使命是何等的高尚,主是何等的高抬那些為祂傳福音的。

 

九、保羅的律己生活(九:23-27)

 

九23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在前面保羅己說過,為了主的諨音工作,他放棄了許多權利(結婚的權利,不要哥林多教會供養等)。為甚麼他要這樣做?還不是為了福音的緣故。這也該是每個基督徒生活的目標,有了這樣目標,我們才肯為主犧牲自己屬世的快樂,向前奔跑,不停在現今之地步上。

 

九24 保羅寫此節時,提到哥林多附近科林斯地峽運動大會(Isthmian James,古希臘之大競技會之一,每兩年舉行一次),哥林多信徒對此競技會知道很清楚,參加競賽者很多,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基督徒跑屬靈的道路,就好像在運動場上賽跑,需要自我節制,需要全力以赴,需要向著一個明顯的目標直跑。但這節經文中「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屬靈道路賽跑,不只一人得獎賞,勉勵我們有多人得獎,叫我們表現作一個得勝者,叫我們跑得像一個得勝者。(譯者註:如果屬靈的道路上只有一人得獎賞,那保羅已得到了唯一的獎賞,我們就沒有希望了)。又保羅這裡所說的「獎賞」不是指「救恩」,而是指為主忠工作的報酬。救恩不是忠心工的獎賞,救恩是神給我們的免費禮物,只要我們相信耶穌是救主,這禮物就會賜給我們。

 

九25 保羅又用以角力(又名相撲)來比喻,一個人參加角力比賽,他需要鎮定,需要節制自己。有一次一位角力者(相撲者)問他的教練:「我是否可以抽煙喝酒?」,教練回答說:「你可以抽煙喝酒,你可以角力,但得不到勝利。」當保羅想到這角力比賽時,他想到勝利的一方上台領獎,而獎賞是什麼呢?是一頂能壞的冠冕,冠冕上有花圈,花圈上的花很快的就凋謝。而將來耶穌給我們的獎賞卻是不能壞的冠冕。

 

九26 由於這個不能壞的冠冕,所以保羅跑屬靈的道路,不是沒有方向,不是沒有目標,他打拳不是打空氣,他的事奉不是沒有目的。在他的眼前有一個一定的目標,他每一個動作都是有價值的,沒有浪費一點時間和精力。

 

九27 「攻克己身」與「苦待己身」不一樣:「苦待己身」是故意要身體吃苦;「攻克己身」是叫身體服我。我們的身體原先有私慾,這私慾支配我們的身體,成為犯罪的工具。基督徒信主以後有新生命住在裡頭,不容許身體作罪的奴僕,而要叫身體服從「我」的支配。「叫身體服我」就是叫身體服我的支配的意思。所以基督徒的生活要有節制,保羅知道一個基督徒如果不能控制自己的私慾,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慾,不能制服自己的身體,雖然福音給了別人,自己可能反而被神棄絕不用了。對於這一節經文,有三種不同的解釋:

 

第一種解釋:一個基督徒得救以後,仍然可能會失落的,仍然會滅亡的。不過這一解釋不合新約真理,新約中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第二種解釋:「被棄絕了」是一句很重的話,是指永遠的咒詛。他們認為保羅不是指得救的人會被棄絕,而是說一個不能自律的人,他一開頭就根本沒有得救;雖然他說他信耶穌,其實他根本就沒有重生得救。

想到那些假師傅、假教師,他們耽溺於情感和私慾中,因此保羅定下這個原則:告果一個人沒有征服他自己的身體(未攻克己身),這就證明他未重生得救,雖然他可能會對人傳福音,對人講道,然而他自己卻是被神所棄絕的。

 

第三種解釋:這一節保羅不是指救恩,而是指事奉。「被棄絕了」不是指「失落」,也不是指「滅亡」,而是指在基督審判台前「經不起考驗」或「得不到獎賞」。我們問意這種解釋:保羅認為他很害怕,怕傳福音給別人,而自己卻不能節制,不能叫身服我,以後神把他放在一邊不再用他了。

總之,「被棄絕了」是非常嚴重的事。每個有心願事奉主的人,都應當深切思考,都應該決定,要支配自己的身體,不要受身體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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