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課 守這禮儀(續)
「他們都恒心……擘餅。」(徒2:42)。「七日的第一日,使聚集擘餅。」(徒20:7)
正如已說過的,「晚餐」,其原本形式很簡單,完全沒有繁瑣的儀式存在。實際上,在很早時代的教會,記念主似乎是每天的事。「擘餅」這名詞,顯然既指在家裡分用食物,也指主的晚餐。徒2:42指的是「晚餐」,在徒20:7也說到在特羅亞樓上擘餅。由此可知,既可以是每天的食物,那麼聖靈一定不會注重所用之物了!徒2:44-46所說的,似乎只著重於「財產的分享」而已。「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早期的基督徒有「凡物公用」,與在彼此家裡吃飯的習慣。這種真正的分享,不是命令,而是自動的。
那兩個全神貫注的,往以馬忤斯路上的門徒,覺得太快抵達家門了!他們渴望多聽些與他們同行這個人的話,於是他們邀他進去。後來,「在擘開餅的時候,他們才認出祂來。」當祂與他們同坐席的時候,祂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路加用主在設立聖餐時所用的話,來形容這個動作,雖然這可能只是他們的晚餐,但當祂擘餅時,他們認出了主的這種經歷,也常是我們在主的晚餐上的經歷。
那餐也可能是七日的第一日例行之事,從徒20:7看來,那顯然是每星期舉行的事。保羅分明是在等主日來臨,以便參加這個禮儀(徒20:6)。從俗世的資料中,也可以確證早期教會的這個歷史。大約主後110年,在庇推尼和本都的執政官皮黑妞,給皇帝他雅努上書時,論到了基督教的習慣,其中提到他們「作無惡意的聚餐」,羅馬史學家指的,顯然是這個禮儀的舉行。
現今,有些基督徒一個月守一次聖餐,有些人則半年一次,甚至一年一次。這是因怕一星期守一次,會使得聖餐變得太平常,而失去它的意義與福氣。但是,由於心靈羨慕祂的名,要記念祂的名(賽26:8),且有早期教會的榜樣在前,我們可以放心的,每週記念一次。那些多年如此遵守的,見證了它所帶來的不斷加增福份的事實。這樣頻繁的守,並沒有失去它的任何甜蜜,相反的,它成了一個真心的宣誓— — 每週重新宣誓忠於基督。
七日的第一日,提醒我們基督的復活,我們在這一天擘餅,聯想到祂的死與復活,並等候祂再來。
不需一定由按立的牧師主持
在聖經中,沒有說到在「主的晚餐」上分表記,需要有特別的權柄。
舊約時代,有些人特別被選為祭司,以在崇拜時獻祭。但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解決了罪與罪的問題,從此不用再獻祭了,也不用再流血。如今,處於新約時代,彼得說,每一個基督徒,不論男女老少,都是新祭司團的祭司,所獻的是讚美、善行、為神而活等靈祭,但不需要重複舉行基督已在十字架上所獻的祭(彼前2:5,啟1:6,5:10)。
在教會,有許多負責屬靈工作的人,稱為長老或監督。保羅也說到執事的任務,是安排教會的一般工作。但長老與監督以領導與榜樣,操練屬靈的領導地位,而不是在神的百姓之上,作掌權官。在新約中,沒有一個地方說到把權柄給予某一個人,以主持「聖餐」的規矩或建議。從教會初期,信徒在家裡記念主,可證明不需要等一個有權的主席來帶領這個禮儀。也不需要有一個人站在神與祂的百姓中間作中保。因這個職位永遠的、而且單單的為主耶穌所擁有。我們敬拜神,沒有國家或社會的差別,因著基督的和好工作,使得我們兩下藉著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弗2:18)。
有些地方的人,說到「把餅與杯分別為聖」,這也不合乎聖經的簡單教訓。林前10:16所說的「祝福」,意思就是「獻上感謝」而已。在四福音中說到「主的晚餐」之設立時,馬太、馬可說:主拿起餅來「祝了福」,拿起杯來「祝謝了」。保羅在林前10:16說:我們所「祝福」的杯,在林前11:24他說:主拿起餅來「祝謝了」。沒有說到因著一個特別職位之人的祝福,使徒餅與杯有特別的價值。
羅馬天主教舉行的「舉揚聖餅禮」(或說舉揚聖體)和望彌撒,實際上是拜偶像的行為。這是由於他們認為這些東西已變成了基督的真正身體與血。說到「獻彌撒」,他們說是再次舉行耶穌的死,其實這是不能再重複的。表記不是我們敬拜的對象,只是用來幫助我們再想起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做的。我們所敬拜、頌讚的,就是祂。
保羅說:「我們所祝福的杯」,這話中的「我們」不是個特別職位,而是指在這禮儀中,全教會的每一個人。在接下去的經文中,保羅表示,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換句話說,是一個團契,因我們都同分受這一個餅。當然,可以有一個人代表全體,為表記獻上感謝,如林前10:16-17,14:16所說的,但這意思不是說,這個人必須是個有特別權柄之職位的人。
隨著聖靈的感動
當聚會的人按照聖經的指示擘餅時,聖靈必一直帶領我們。祂將帶領我們記念那在我們中間的(太18:20)。我們不是聚集來追憶我們的罪。以色列人不斷的獻祭,是特意叫人每年想起罪來(來10:3)。約瑟曾要求酒政得法老赦免後,記念他(創40:14,23),但酒政忘記了他的救星約瑟,卻記得他自己的罪(創41:9)。再說,我們也不是來記念所得到的福氣,我們很可能會光注意到所得的救贖,卻毫不記得我們的救贖主(傳9:14-15)。沒疑問的,十個長大痳瘋的,都很感謝得了醫治,卻只有一個回來俯伏在使他潔淨的主面前(路17:15-18)。
論到隨著聖靈的感動,我們應當注意,這意思不是說我們可以隨意的站起來帶領,若不稍加限制,會造成在聚會中,不分男女隨意主持。對於這類職務的限制,在林前14:22-40中,有清楚的指示。但這事的詳情,與我們現在的主題「主的晚餐」沒有關係。除了守聖餐以外,教會還有許多證道的聚會,是必須預先的安排,而在聖餐上卻可以不經提議或預先安排的講道。但有些禁例是必須遵守的,我們在前面所論及的信徒共有祭司職份,並不允許參加的婦女出聲,帶頭為聚會感謝(林前14:34)。當然,不屬靈的男人也無權做。而「沒有學問」的小民(徒4:13),可以虔敬的做。使徒行傳所用這話,是指一個沒有進過神學院修過必修課程的男人,同樣可以把全會眾的心,引向真正的敬拜與讚美。
在聖經裡,沒有把餅與杯帶回家,給不能出席這個教會例行聚會之人的列子。希望有這種特別作法的,很易知的,是因他們誤以為吃這表記,有得救贖或赦免的功效。若因此為他們安排,是不應當的。但是若純粹為記念主,我們不反對為因病臥𢚘,不能離家的人作此安排。現今我們確實做了許多早期教會沒有先例的事。神的話很明智的不詳情,我們可以靠那無聲嘆息的聖靈,在這情況下感動任何一個屬靈的信徒,樂意的和兩三個人一同去虔敬的、渴望參與聖餐的基督徒𢚘邊的,也許這是他的最後一次機會,還有更好的辦法來表示我們對萬福之主的信心與忠心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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