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一:默想,祈禱,服從和打開



井圖中的“屬靈手柄”的重要性直接導致了我們的詮釋學的第一個原則:默想,祈禱,服從和開啟。
這個原則是應用其他聖經原則的基礎。我們越是默想聖經,為其意義禱告,服從我們所學到的東西,並且願意改變我們可能有任何先入為主的觀念,我們就越會實踐良好聖經解釋的原則。
聖經默想不是主觀的,不像東方冥想一樣,它是客觀的。你不是專注於你的內心或自己的感受,你專注於神的話語。實習時,請嘗試在早上閱讀一段經文,並在這一天中默想,除了默想聖經,我們必須祈禱。詩篇作者在119篇144節中禱告:“你的法度永遠是公義的,求你賜我悟性,我就活了。”神喜歡回答尋求幫助理解祂話語的祈禱。
遵行神的話語也很重要。從約翰福音7章16-17節,我們看到,如果我們願意遵行神的旨意,我們就會深入了解祂的教訓或祂的話語。最後,我們必須願意打開。我們必須準備好改變我們的觀點,如果它們不符合聖經,即使我們起初並不同意或喜歡聖經這樣說。庇哩亞信徒是遵循詮釋學基本原則的一個好例子。(參考徒17:10-12)

 

Return to Table of Contents 返回目錄

Go to Principle 2 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