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二:假設聖經的清晰


當我們假設某些東西時,我們認為它是理所當然的,並接受它是真的。當我們假設聖經的清晰時,我們接受神的話是清楚易明。你怎樣讀聖經?你是否接受它清楚明白地說 – 即使是你不喜歡的部分?或者你是否試圖尋找讓你感到不舒服的經文的另一個含義?假設聖經的清晰是詮釋學的一個重要原則。這是聖經解釋的常理原則。它指出在理解祂的話語時,神並沒有和我們一起玩猜謎遊戲。這個原則也假設寫作的人並沒有試圖隱藏一個明顯意義背後的真正含義。

我們在箴言8:8-9中用經文教導這個原則,在那裡,智慧用人格化地說:“我口中的言語都是公義,並無彎曲乖僻。有聰明的以為明顯,得知識的以為正直。”神告訴我們祂會負責聖經的清晰,祂寫下經文讓我們去明白!

我們可以擴展這個原則來說:除非有充分的理由不這樣做,否則總是採用簡單、易懂、普通、明顯、清楚、直接,常規和正常意思。請注意,在此擴展定義中,省略了“照字面”一詞。我們必須記住,聖經確實包含了比喻性的語言。

那句話怎麼樣,“除非有很好的理由不這樣做”?什麼是“一個非常好的理由”?非常好的理由必須來自其他經文。我們先入為主的想法,或者不喜歡某段經文所講的內容,或不同意這一點,這斷不是以其他方式解釋它的好理由。然而,如果簡單,直接的含義與其他清楚的經文互相矛盾,我們可能有理由以不同的方式解釋它。

現在讓我們來看幾個例子說明聖經清晰的原則:

  1. 出埃及記20:11

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於安息日,定為聖日。

假設聖經的清晰,你認為作者摩西在寫“六天”時的意思是什麼?你如何看待起初的讀者以色列民族了解它?他們是否理解六天意味著六個二十四小時或六個地質年齡?實踐原則二,你會說,顯然是六個二十四小時的時間!我們總是假設聖經的清晰,除非有充分的理由不這樣做,這個非常好的理由必須來自聖經,而不是來自科學,而不是來自我們自己的觀點。當我們看到關於這個主題的其他經文時,他們都證實了神創造宇宙不需要很長的時間(參考來11:3 和詩33:9)。當我們將這個原則應用於創世記1-2章描繪創造時,我們更加確信“天”是指著二十四小時。如果神想要傳達創造的日子是“地質時代”,那麼希伯來語中就會有祂曾經說過的話。

有些人轉向彼得後書3章8節,其中說:“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他們說,這不是我們非常好的理由嗎?看!創造日實際上是千年時期。不!當你看這段經文的上下文背景(原則四),它是不允許你用一千年的時間來取代一天的等式。例如,我們的主不是在墳墓裡三千年!彼得教導神是不受時間束縛。如果有的話,這節經文會引起爭辯說,通常看起來需要很長時間完成的事情,神用短時間完成是沒有問題的。使用彼得後書3章8節解釋出埃及記20章11節為地質年代是不好的詮釋!應用原則二,我們相信當神說祂在六天內創造了天地時,祂是使用希伯來語二十四小時太陽日的這個詞。

  1. 彼得後書3:3-6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出來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他們故意忘記:從太古憑神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彼後3:3-6)

從閱讀這段經文,你覺得彼得認為創世記的洪水是當地洪水還是全球性洪水?閱讀第6節肯定表明全世界都被洪水氾濫。彼得在解釋創世記6-8章時使用原則二。當彼得在創世記7:18-23節中讀到所有的高山都被覆蓋時,所有的活物都滅盡了,每一個活物都被消滅了,他接受了這些話所表明的意思。他看到這個歷史事件是全世界的洪水。

那麼,你可以看得到,這種詮釋原則不是我們發明的東西。聖經的作者在解釋聖經時實踐了它。還要注意,在上下文中,彼得談到了三種不同的天與地,洪水之前的天和地(彼後3:5),洪水之後的天和地(彼後3:6-7),以及將來的新天新地(彼後3:13)。在洪水之前和之後存在的天和地無疑表明洪水是一場全球性的災難。在我們的聖經​​研究中,我們會發現需要用到詮釋學的幾個原則來確定文本的意義。

  1. 馬太福音5:27-30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7-30)

除非有充分的理由不這樣做,否則我們已經學會了總是採用簡單、易懂、普通、明顯、清楚、直接,常規和正常意思去解釋聖經。讓我們看一下例外的經文,馬太這段經文的直接意思是,如果你有慾望的問題,你應該拔出你的眼睛或切斷你的手。主耶穌教導我們自殘嗎?沒有!請記住,我們不這樣解釋經文,是因為有其他聖經叫我們不這樣做。

以下是聖經中有四個原因表明我們不應該遵循馬太福音5:27-30的簡單含義,聖經的其他地方表明:

那麼馬太福音5章27-30節的解釋是什麼?在這段經文中,耶穌使用極度象徵的語言,強調我們必須無情果斷地處理情慾的問題。換句話說,我們必須棄絕某些書籍、DVD和視頻和堅拒登入某些網站。

從這些例子中我們學會接受和假設聖經的清晰。絕大多數時候,神的話語只是用簡單的語言來表達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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