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二十一:服從聖經的等級結構


什麼是“聖經的等級”?等級這個字意思是項目順序排列,以便每個項目從屬於它上面的項目。難道聖經的某些書卷從屬於其他書卷嗎?聽起來有點奇怪!然而,確實存在聖經的層次等級!

我們不要把聖經的層次等級與聖經的啟示混為一談。每卷書都受到聖靈神所默示。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每卷書對今天的基督徒都具有相同的重量或權威。

舊約對比新約

    根據利未記5章和其他舊約聖經教導,神的子民應該獻上羔羊和山羊。基督徒今天不會獻羔羊和山羊,因為我們認識到聖經原則的層次等級!對於基督徒來說,舊約的禮儀和律法從屬於新約的教義。利未記5章的規定是摩西律法的一部分,這些規則以基督的來臨而結束(羅10:4)。因此,律法對神子民有關律例的指示,沒有同等程度的權威對今天基督徒跟從新約聖經。作為基督徒,我們當然可以從舊約的律法和禮儀部分汲取許多原則和教訓,但是當涉及到教義權威時,我們必須將這些經文從屬於新約的教導。

      考慮離婚這個題目,基督徒用舊約規條證明離婚正當是沒有遵循聖經等級結構的詮釋學原則。神最初的婚姻計劃從未改變過,但在舊約時代,神允許祂的子民寫離婚證明書。然而,當我們來到新約時,我們發現離婚和再婚的要求更為嚴格。雖然在某些情況下離婚和再婚可以討論(太19:3-9和林前7:10-16),但在聖經等級制度的原則下,基督徒要持守新約的離婚立場,而不是用舊約時代的規定。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提摩太前書3章16-17節可以用來反對這個原則。然而,當保羅提到“聖經都是”時,他包括舊約和新約的那些已經寫成的部分。在提摩太前書5章18節,保羅引用路加福音10章7節。彼得談到保羅所寫的書信為聖經(彼後3:15)。從這節經文的措辭來看,我們可以將這節經文應用於整本聖經。

福音書對比書信

      對於大多數基督徒來說,舊約聖經從屬於新約聖經的概念很容易理解,但新約聖經呢?新約書卷有沒有等級制度嗎?有!當考慮到任何形式的教義差異時,福音書必須從屬於書信,因為講述教會的經文在福音書的時間和環境之後。

      在福音書中,教會只是預告。當主耶穌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I will build My church”,它還沒有被建立起來(太16:18)。當基督來臨時,地上的國度只是給猶太人(太10:5-7)。當王和他的國度在地上被猶太人拒絕之後,教會就開始了(徒2章)。因此,教會與國度不同。主耶穌基督從未稱自己為教會的“王”。教會不是神權政治,教會沒有責任將神的國度建立為某國政府或整個地球。教會本質是屬靈的實體,她是基督的身體和新婦,在五旬節時建立,其使命是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太28:18-20)。這段經文與馬太福音10章5-7節剛好相反,“ 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 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請注意主宣佈教會帶來巨大的變化,教會特別從屬於書信的教義。所以,對於基督徒來說,當我們發現福音書中“神的國”的經文與書信(直接針對教會)之間的教義差異時,福音書必須從屬於書信的教義。

      例如,登山寶訓是一個“國度的訊息”,它提供了為國度做準備的人的道德要求,但沒有包含“得救途徑”的明確信息。教會的使命不是向世界宣講登山寶訓的訊息,而是傳講主耶穌基督的福音。在書信中清楚地找到了得救途徑的教義。實際上,哥林多前書15章1-4節經文比整個山上的講道更清楚地呈現福音信息!作為基督徒,我們從登山寶訓吸取了許多道德和屬靈教訓,也在福音書上得到了國度的訊息。我們必須知道,地上國度的福音(好消息)是耶穌死在十字之前的教導。當出現明顯的教義差異時,我們應該將福音書從屬於書信下來作解釋。

使徒行傳對比書信

      正如福音書必須從屬於新約書信,使徒行傳也必須從屬於書信。舉個例子,讓我們來看一下洗禮的教義。什麼經文教導基督徒的洗禮?顯然不是福音書,不然我們今天可能還實行施洗約翰“悔改的洗禮”!使徒行傳怎麼樣?沒有!使徒行傳不是教會的教義書。使徒行傳是教會從猶太教中出來的事件的記錄。在確定教義時,聖經敍事(聖經故事)段落必須從屬於聖經的教導段落(原則6)。

      如果在使徒行傳中記載的事件支配著基督徒洗禮的教義,我們就可以建立一個相當好的案例,即洗禮是救恩所必需的。事實上,這就是有些人如何解釋使徒行傳2章38節,其中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但使徒行傳的過渡時期必須要根據書信作出更明確的教會教義,例如“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憤怒。”(羅5:9),並且“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1:13)。顯然,書信中這些經文教導說,洗禮對於救恩並不是必需的。如果洗禮是救恩必需的話,你能想像使徒保羅寫下哥林多前書1章17節嗎?“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林前1:17)

    使徒行傳記載了神用不同的方式將不同的群體帶入教會,即基督的身體。對於五旬節的猶太人來說,救恩、洗禮和接受聖靈幾乎是同時發生(徒2:37-41)。當福音被帶到撒瑪利亞時,他們領受聖靈之前就已經得著了救恩和受洗(徒8:12-17)。神延遲聖靈賜給撒瑪利亞人,直到彼得和約翰從耶路撒冷來到,為了向使徒證明撒瑪利亞人(猶太人不喜歡和鄙視的人)實際上是與猶太人同屬的群體!在以弗所奉耶穌的名受洗和接受聖靈都是在那些“門徒”成為基督徒之後發生的。(徒19:1-7)但對於敘利亞安提阿的外邦信徒來說(徒10:44-48),聖靈的恩賜是得救的一部分,得救之後才受洗禮。

    很容易看出,從使徒行傳中建立一個洗禮教義可能會導致混亂和矛盾,這取決於強調哪一章。但是,如果我們在解釋這些段落時遵循聖經等級原則,就會消除潛在的問題。書信清楚地表明,雖然洗禮很重要,但對於得救並不是必需的。書信也暗示所有信徒都是受洗的,洗禮是外在的(可見的)見證,自然地遵循信仰的內在(看不見的)見證(見羅5:4;西2:12)。因此,書信中的教義透過使徒行傳的差異進行分類,並指出安提阿信徒的得救和洗禮的次序(徒10:44-48)將是今天的規範。因此,根據聖經原則的等級結構,若存在教義上的差異,在使徒行傳中記錄的訊息和事件必須服從新約書信中的教會教義。

      在解釋聖經時,大多數時候我們並不需要擔心聖經等級結構的原則,因為我們很自然地實踐它,特別是當舊約聖經從屬於新約聖經時。例如,如果有人問我們如何成為基督徒,我們本能地引用約翰福音3章16節,而不是利未記5章5-6節!福音書和書信或使徒行傳和書信之間的教義差異並不是很大。但是,當我們努力尋求成為“熟練的工匠”時,他們會認真正確地處理神的話語,我們偶爾會需要使用一個有用的工具 – 聖經等級結構的原則。

你的回應

  1. 為什麼根據使徒行傳建立教會教義是“危險的”詮釋學?
  1. 解釋為什麼“服從聖經的等級結構”並不否認聖經的啟示。

 

Return to Table of Contents 返回目錄

Go to Principle 22 去原則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