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二十九:尊重其他基督徒的見解


沒有基督徒可以說他理解全部聖經,並不需要其他信徒的教導。如果你說你不需要其他信徒的教導,你是在否認基督身體的真理。新約清楚地教導說,每位信徒構成了基督的身體,每位信徒都被賦予屬靈的恩賜,用來建立身體的各部分。有些基督徒得到了教導或講道的恩賜,我們永遠不應該有驕傲的態度,我們不需要其他基督徒幫助我們解釋聖經(參見羅12:3)。以下是此原則要僅記的三個要點:

  1. 記住我們個人局限的經歷

其他基督徒可能比我們更了解某些經文,因為他們在生活中有不同和更廣泛的經歷。例如,一些基督徒可能比我們遭受更多肉身上的迫害,他們可能會更深入理解這類主題的經文。我們可以向這些信徒學習,並應尊重他們的見解。

  1. 記住有不同文化

聖經不僅是為21世紀美國福音派的基督徒而寫成。對於人類歷史上所有文化和所有人來說,這是神的話語。在我們對某些經文的解釋中,我們可能會有文化盲點。例如為什麼洗禮的和主的晚餐要有可見的象徵表示?通過與來自其他文化的信徒交談,我們可以了解這些可見表記的重要性。

  1. 記住有聖經註解

“我不讀聖經註解,我只讀聖經!”你有沒有聽過有基督徒這樣說?這樣的話聽起來好像十分屬靈和成熟,但這是一種驕傲的態度。這種態度否認了基督的身體,忽視了其他聖經註解的這一個原則。其他基督徒的見解都記錄在註釋中,我們甚至可以從離世的基督徒那裡獲得見識!一個好的註釋庫將對你的詮釋帶來極大的益處。即使在監獄中,使徒保羅也想要他的“圖書館”(參考提後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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