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課 禱告與未認的罪
【大綱】
前言:
人若心裡還有尚未承認的罪,而到神面前去祈求任何事情,是不合理的;
一、罪惡的禱告
1. 主必不聽,心裡注重罪孽的禱告
2. 基督徒必須要好好面對罪的問題
3. 內心的罪,會破壞人與神之間親密的團契關係
二、虛假的敬拜與讚美
1. 人當為神的沉默負責
2. 悔悟的心、得神的眷顧
3. 以斯拉、但以裡的認罪禱告
三、義人禱告的力量
1.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是向神禱告的必要條件
2. 大衛真誠的認罪而贏回與神的關係
3. 真實的禱告會阻止我們繼續犯罪
結論:倘若期盼神應許我們的祈求,在主面前認罪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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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心裡還有尚未承認的罪,
而到神面前去祈求任何事情,是不合理的。
在我旅行時,我常會瀏覽所在地週末報紙,刊登的各教會講道題目;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我看到一個標題:「罪惡的禱告!」。
我認真思考這個標題,並且自問:禱告有可能會是罪惡的嗎?當時,我並不知道該講員會如何處理這個議題;但我確信,在某些情況下禱告,是不合理的。
「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66:18)
我們禱告時,心中若是隱藏著尚未承認並且尚未蒙赦免的罪,會攔阻我們的祈求。因此,許多草率地脫口而出的禱告,是不能達到主面前的。同時,如果基督徒不好好面對罪的問題,是不可能在禱告中經歷到,得蒙應許的甘甜。
這並不代表神要求我們完全聖潔無罪,才聽我們的禱告;倘若如此,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得蒙應許的。但我們必須清楚明白,基督徒內心的罪會破壞人與神之間親密的團契關係。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
在以色列子民中,有些人曾以為神不再回應他們的禱告了;他們說:「神在以利沙的日子曾回應禱告,但祂現在不再這麼做了。祂大能的膀臂已經縮短,祂的耳朵發沉不能聽見了。」然而先知以賽亞說: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賽59:1-2)
先知的意思是:「不可責怪神未應允你們所求的,祂的能力未曾減少,祂並非不能聽見。神從未改變,仍然盼望萬人都悔改得救。祂熱切垂聽亙古不變,祂能聽見軟弱兒女最微弱的哭聲。你們都要對神的沉默負責,那是因著你們的罪,不是因著神。你們未認的罪,讓你們無法透過禱告求神援助。你們在自己與神之間立起堅固營壘,祂無法回應你們,直到你們肯告解、為自己的罪求赦免。」
倘若心裡還存著罪惡,而向神祈求任何事都是可恥的。 |
我們的教會也可以像先知以賽亞這樣說話,而不是害怕暴露人的罪。我們不常聽到屬神的人告訴我們,神恨惡人們虛假的敬拜與讚美。倘若心裡還存著罪惡,向神祈求任何事都是可恥的。如果有任何人認為我說得太重了,請閱讀以下的經文:
「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做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裡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賽1:13-15)
這些是神直接給予祂子民的話,你是不是也看出,神厭惡虛假的敬拜與禱告?是的,神能夠,也的確如此恨惡罪。祂告訴祂的子民,他們浪費太多時間在宗教儀式與節期上,卻沒有悔悟的心,因此神對他們掩面不顧。
這就是前面提的,一個「罪惡的禱告」。就合神心意的禱告而言,若以神的標準來衡量,長時間來我們都稱不上是一位合格的祈禱者;然而自己卻假裝敬虔的禱告,這實在是不合理。這件事與未認罪的禱告是相同的。如果我們拒絕自省、拒絕離棄罪孽,那麼我們的禱告在神眼中是被厭惡的;放棄聽從神的命令,去做合神心意的禱告,卻不斷假裝敬虔,是絕對不合理的。
接著以賽亞訓誨以色列人:
「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賽1:16)
你應該看看以斯拉如何禱告,其中顯著的特徵是認罪與真正的悔改。我邀請你選一個安靜的地方獨處,閱讀 [以斯拉記9章6-15節]。在你開始閱讀之前,先省察自己的心,請求祂親自對你說話;接著安靜閱讀、靜默思想神的話語。若覺得有需要反覆地閱讀經文,直到神的話語抓住你為止。以斯拉這個禱告的開頭,能夠幫助你停下來認真思想,以斯拉這麼說:
「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拉9:6)
請看,這是一個神樂意聆聽並回應的禱告。以斯拉將自己放在禱告的位置上,成為能開口祈求、也能領受回應的人。
再請細讀但以理的禱告,與以斯拉的禱告相當類似,是尋求神的禱告!這位屬神的人是這麼說的:
「我向耶和華我的神祈禱、認罪,說:「主啊,大而可畏的神,向愛主守主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我們犯罪作孽,行惡叛逆,偏離你的誡命、典章。」(但9:4-5)
使徒雅各則說:
「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
我們的禱告也許是認真、誠摯的,然而若有未認的罪在我們心裡,這禱告就不能達到神面前。神聆聽我們的禱告,並不是因為我們的熱忱、迫切、激動,甚至傷慟。如果我們違背神的心意,我們的禱告將會是毫無功效的。讓我們不要忘記,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是開口向神禱告的必要條件。你能夠想像,神也會禁止人開口向祂禱告嗎?是的,祂會。祂給了耶利米清楚的指令,禁止為他的人民禱告;並告訴耶利米,即使他堅持代禱,神也閉耳不聽。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向我為他們祈求,因我不聽允你。」(耶7:16)
關於罪惡,我不只想起常被列舉出來的,種種不道德的惡行。其他還有說謊、憤怒、偷竊、毀謗、苦毒、邪說、一切惡毒(弗4:25-31)等罪惡,緊接著還有淫亂、污穢、貪婪、妄語、戲笑的話,「都不相宜」(弗5:3-4)。或許某些惡行,我們視為「無傷大雅的罪」;但請別忘了,這就是「毀壞葡萄園的小狐狸」(歌2:15);這些「最小的」,往往就足以破壞整個在主裡的團契(雅3:5)。新約對於認罪的訓誡,被記載在約翰的書信裡: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當大衛深陷罪中時,他失去了與神之間的團契相交,他無法再自由地禱告或敬拜。他認識到,偽裝是沒用的,因此他來到神面前,為自己錯誤的思想與行為,真誠地認罪悔改。再一次的,大衛贏回他在神面前禱告的位置。(請用十分鐘時間,安靜地閱讀詩篇第51篇)
神為大衛所做的事情,恢復了他們之間的關係;同樣地神也渴望為你我這麼做。所以,為什麼不現在就來到神的面前,坦承自己還有沒認的罪,開始進行這個能夠改變你禱告生活的功課?讓我們一同挖掘、校正自己禱告失敗的原因!
沒有人可以一邊犯罪,一邊向神禱告。真實的禱告會阻止我們繼續犯罪,換句話說,罪惡也會阻礙我們的禱告。當我曾犯罪使神憂傷時,我的信仰經歷就在這些時刻蒙上了汙點。這些不好的經驗使我深刻反思;那是一段悲傷、懊惱、失望的時間。但我深深地感謝神,祂提出了恢復關係的方法,靠著祂的赦罪,我的禱告能再次發揮應有的功效。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約壹3:22)
倘若期盼神應許我們的祈求,
在主面前認罪是有必要的。
【討論題目】
1. 作者提到「罪惡的禱告」時,指出甚麼樣的禱告是不合理的?請舉例說明。
2. 基督徒心中的某些罪是被隱藏、不為人知的;請問為什麼這些罪會破壞他與神之間的關係?請分享你個人的經驗。
3. 當我們禱告未蒙神應許,為什麼作者認為,我們要對神的沉默負責?
4. 請問你曾否在一件得罪神的小事上輕忽,而逐漸失去了與神之間的團契相交;當你認真悔改後,才贏回在神面前開口禱告的權柄?請分享你的經驗。
5. 請安靜地閱讀詩篇51篇,並分享從本篇詩以及從本課文中的領受。
你會怎麼說:
◇ 如果你覺得神沒有聽你的禱告,你會需要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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