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六 課 良好的婚姻帶來了神的喜悅
得著賢妻的,是得著好處,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 (箴18:22)
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貽羞的婦人如同朽爛,在他丈夫的骨中。 (箴12:4)
神賦予人類最偉大的禮物之一就是家庭生活。 神的僕人亞古珥說,人生所測不透的事之一是男與女交合的道。(箴30:18-19)求愛和婚姻是美好的事情。 格洛麗亞·蓋爾斯(Gloria Gaither)在一本名為“我父母做對了什麼”(What My Parents Did Right)的書中編制了一份名單,其中列出了50多位著名的基督徒領袖,他們講述了神在家庭生活中如何祝福他們的故事。在上一課,我們了解到忠誠在婚姻中的重要性。在本課,我們將學習另外三個原則,這些原則構成了一個良好的基督徒家庭。
避免權力鬥爭
在一個不正常的家庭,經常發生爭執,威脅,打架,喋喋不休,嘮叨和反叛的行為。在一個快樂,配搭有序的家庭中,每個人都履行自己的職責,家庭生活幸福快樂。
紛爭的起頭如水放開,所以在爭鬧之先必當止息爭競。(箴17:14)在每個家庭,都會有不同的意見。這句箴言描繪了一個阻擋水的大壩,這樣它就不會氾濫。大壩就像一堵牆,可以抑制意見分歧。挑啟爭端的人就像打破大壩的人,只為了釋放大量的水。
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箴21:9)
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箴21:19)
大雨之日連連滴漏和爭吵的婦人一樣,想攔阻她的便是攔阻風,也是右手抓油。(箴27:15-16)
一個起爭端的人總是在辯論,爭論,引起衝突和分裂。他/她總是不願意接受現狀。與這樣的人交談是不可能的,正如所羅門說,這就像試圖限制風或試圖在手中撿油。
不成熟的人將生活視為權力鬥爭。強壯的人威脅和欺負弱者,那些身體孱弱的人訴諸心理戰來獲取自己想要的東西。他/她們哭泣、嘮叨、發牢騷、爭論、故意冷落,然後威脅要離開。他/她們使用這些和其他技術來獲取所需。當這種行為發生時,所有牽涉其中的人都會感到痛苦。家庭中任何人的武力都無法阻止權力鬥爭。唯一的解決方法是所有人拒絕權力鬥爭,而是實踐對別人意見的尊重。
家庭成員互相尊重
婦女美貌而無見識,如同金環戴在豬鼻上。(箴11:22)
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貽羞的婦人如同朽爛,在他丈夫的骨中。(箴12:4)
缺乏見識意味著缺乏常識、判斷力和品味。 有時在婚姻中,男人缺乏常識或良好的判斷力。拿八和亞比該的婚姻就是這種情況。(見撒上25章) 當任何一個已婚伴侶沒有做出正確的判斷時,就不會尊重對方。
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箴13:22)
尊重的基本要素是照顧家人。在這裡所羅門表示,一個善良的人如此尊重他的家人,甚至幫助他的孫子孫女。
愚妄人藐視父親的管教,領受責備的得著見識。(箴15:5) 在一個互相尊重的家庭,孩子們留心父母的勸言。 褻慢人不愛受責備,他也不就近智慧人。(箴15:12)智慧子使父親喜樂,愚昧人藐視母親。(箴15:20)在一個互相尊重的家庭,對他人的感受和看法深表尊重。 孩子們希望繼承父母和祖父母的傳統和遺產。
子孫為老人的冠冕,父親是兒女的榮耀。(箴17:6)尊重是雙向的。 如果祖父母愛和尊重他們的孫子,孩子更有可能尊重他們的父母。
生愚昧子的必自愁苦,愚頑人的父毫無喜樂。 (箴17:21)
愚昧子使父親愁煩,使母親憂苦。(箴17:25)
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是貽羞致辱之子。(箴19:26)
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箴28:24)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
某人感到榮幸是對他表示尊重。由於叛逆或不服從而給家人蒙羞的孩子,都表現出對父母的極大的不尊重。 無論他們的情況如何,每個家長都希望能夠為孩子帶來快樂。 一個尊重父母的孩子將成為真正令人欽佩的人。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23:22)孩子們不僅要聽從父母,且要對他們的辛勞表示讚賞和感激,藉此表達對父母的尊重。
父母管教兒女
有關管教兒童的兩個嚴重錯誤:第一個是錯誤的想法,以為聖經授權男人虐待他們的孩子和妻子。 第二個錯誤是以為所有體罰都是虐待兒童。 這兩種想法都是錯的,它們與神在聖經中所說的相矛盾。 正如父母有責任為他們的孩子提供食物和居住,他們也有責任教養和訓練他們的孩子,使他們成為有建樹的大人。 在動物王國中,哺乳動物的父母訓練牠們的後代,以便他們在適當的時候可以照顧自己。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22:6)
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裡喜樂。(箴29:17)
任何踢過足球的人都知道,在教室裡學習比賽規則與出外運動並練習比賽之間有很大的差別,後者稱為訓練。 父母負責訓練孩子,而不是僅告訴他們對與錯。 足球教練若只會在球員犯錯時大喊,而從不花時間訓練他們的身體和心理來踢足球,很快就會被解僱。保羅告訴提摩太,要成為一個成熟的基督徒,必須像士兵,運動員和農夫。(提前2:1-7)這三個職業都需要大量的培訓和實踐,不僅涉及學習犯錯時的規則和懲罰。
喜愛管教的就是喜愛知識,恨惡責備的卻是畜類。(箴12:1)
智慧子聽父親的教訓,褻慢人不聽責備。(箴13:1)
棄絕管教的必致貧受辱,領受責備的必得尊榮。(箴13:18)
從神的角度來看,孩子應該像父母一樣感恩,因為父母能夠正確地培訓了他們成為專業的運動員或音樂家,也是一名優秀的私人教練。音樂家和運動員請教練培訓他們,以便他們取得成功。 孩子們應該對父母足夠關心以終生訓練感到感恩。 當孩子有這種態度時,他就可以受教。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13:24)
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19:18)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23:13-14)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29:15)
不愛他的孩子的父母會忽視他,讓他隨心所欲。 只有真正關心的父母才能糾正,懲罰和管教自己的孩子。熟練做到這一點,孩子會為父母帶來歡樂。 箴言的“杖”應該被視為父母管教或懲罰孩子的各種適當手段的象徵。“杖”不應該用於犯罪的意義上,父母絕不可以合理化向兒女犯罪。 成功的父母將使用“杖”和責罰來訓練孩子, 懲罰主要目的是完成這項工作。 懲罰太少或懲罰太多,會適得其反。每個孩子都不一樣,有些人對一種糾正作出回應,其他人回應另一個。
孩童的動作是清潔,是正直,都顯明他的本性。(箴20:11)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22:6)
父母管教孩子(或不紀律處分)時最大的錯誤是傾向於根據情緒行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父母生氣,急躁或煩躁,他或她會強烈抨擊,將負面情緒傾倒在孩子身上。 這些經文表明,管教的最終目的不是發洩怒氣,而是訓練孩子,使他或她成為良好品格的人,父母因而喜悅。
傑伊在一個不幸的家庭中長大,他的父親從不在家,母親的舉止就像傑伊是多餘的。
他在寄養和集體住所中長大。到少年監獄時,他已經充滿憤怒。他很小的時候就被釋放到街頭,未成年就結婚,在這種關係下有了兩個兒子。他涉嫌犯罪,被判處15年監禁,妻子與他離婚並再婚。
傑伊非常生氣和沮喪,在絕望中他與永生神相遇,此後他決心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他徒勞地試圖聯繫他的親生父親。 但是,他的努力得到了母親的回報,她開始拜訪他。 他的兄弟姐妹對他的積極態度留下印象深刻,也開始拜訪他。
多年來,傑伊並不知道他的兒子在哪裡,但經過認真的祈禱,神讓他與兒子接觸。 他開始寫信給他們,最終他們去了,這是一次溫暖而興奮的會面。雖然有一個兒子遇到問題,就像他在那個年紀時一樣,另一個兒子做得很好,很大程度是因為他和父親建立了積極的關係。 這個兒子經常給他寫信詢問父親的意見和對事情的看法。即使傑伊在獄中,他十分感激基督他可以成為兒子的父親。
結論
神在祂的聖所做孤兒的父,作寡婦的申冤者。(詩68:5)神的計劃是所有人類都有一個家庭。不幸的是,罪進入了世界,第一個家庭的哥哥殺了弟弟。自該隱和亞伯以來,家庭生活一直被罪惡所扭曲。在羅馬時代,父親可以殺死兒子而不需向當權者交代。 父母經常殺害他們不想要的孩子,對兒童的性剝削在許多國家很普遍,殘酷和童工現像也很普遍。婦女在許多地方也被當作奴隸,遭到毆打和虐待。
在美國,每年有300萬虐待兒童個案(“美國的科學” Scientific American,2002年3月)和另有300萬打算自殺的兒童(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2002年7月)。 從1985年到1995年,美國有5萬名兒童死於槍傷(Silent March,1998年4月)。 但在所有這些罪惡和邪惡中,一位慈愛的天父期待恢復家庭生活,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瑪4:6)瑪拉基書中這節美麗的經文是舊約中的最後一節。奇妙的是,當基督成為家庭之主時,祂帶來愛,和平,溫柔和良善。家庭成員互相尊重,家庭是彼此相愛的愛心單位。當基督在家中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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