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課 喜愛公義帶來恨惡罪惡
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箴17:15)
在箴言中“正直”、“義人”、“公義”的希伯來語出現接近100次。“惡人”、“邪惡”和“惡事”的希伯來語出現超過100次。 如果不理解兩者對比的概念,就無法理解箴言的公義和邪惡。
聖經中的義
聖經清楚表明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 這種教導貫穿新舊約,所有人都是罪人。聖經教導除了一位例外:他被稱為那義者耶穌基督(約一2:1)。 約翰說在他並沒有罪。(約一3:5) 彼得說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彼前2:22)保羅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福音書宣告,罪人憑信心轉向基督不僅僅被寬恕,並且在基督釘十字架犧牲的基礎上被稱為義人。基督的義合法地認可給予完全信靠基督和祂在十字架上犠牲的罪人。保羅說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3:9)
舊約聖徒是罪人,但由於他們對神的信心,他們的罪被赦免了,並且建基於基督將要釘在十字架上而被神算為義。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3)當大衛明白了這一點,他寫道: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32:1-2) 因此,當大衛的兒子所羅門在箴言中寫到義人時,他指的是他們的罪得著赦免,藉著信被算為義的罪人,就像亞伯拉罕和大衛被算為義一樣。
公義與邪惡
要理解公義與邪惡之間的區別,請注意以下經文:
耶和華不使義人受飢餓,惡人所欲的他必推開。 (箴10:3)
義人的勤勞致生,惡人的進項致死。(箴10:16)
義人的口教養多人,愚昧人因無知而死亡。(箴10:21)
暴風一過,惡人歸於無有,義人的根基卻是永久。 (箴10:25)
義人的盼望必得喜樂,惡人的指望必致滅沒。(箴10:28)
義人永不挪移,惡人不得住在地上。(箴10:30)
義人的嘴能令人喜悅,惡人的口說乖謬的話。(箴10:32)
義人得脫離患難,有惡人來代替他。(箴11:8)
惡人經營,得虛浮的工價;撒義種的,得實在的果效。 恆心為義的必得生命,追求邪惡的必致死亡。(箴11:18-19)
惡人雖然連手,必不免受罰,義人的後裔必得拯救。(箴11:21)
義人的心願盡得好處,惡人的指望致干憤怒。(箴11:23)
人靠惡行不能堅立,義人的根必不動搖。(箴12:3)
義人的思念是公平,惡人的計謀是詭詐。(箴12:5)
惡人傾覆歸於無有,義人的家必站得住。(箴12:7)
義人顧惜他牲畜的命,惡人的憐憫也是殘忍。(箴12:10)
惡人想得壞人的網羅,義人的根得以結實。(箴12:12)
義人的光明亮,惡人的燈要熄滅。(箴13:9)
惡人的道路為耶和華所憎惡,追求公義的為他所喜愛。(箴15:9)
耶和華遠離惡人,卻聽義人的禱告。(箴15:29)
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義人卻膽壯像獅子。(箴28:1)
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嘆息。 (箴29:2)
惡人犯罪自陷網羅,唯獨義人歡呼喜樂。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箴29:6-7)
喜愛公義恨惡罪惡
父神對祂的兒子說話: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來1:9)這節經文來自詩篇45:7節,其中寫道: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 耶穌的跟隨者也應該愛他所愛,恨他所恨的。
根據蓋洛普民意調查(Gallup poll),96%的美國人聲稱相信神,80%的人聲稱與神有個人關係,聲稱有個人關係是想要成為他的朋友。朋友基本上喜歡同樣的事情,如果80%的美國人聲稱自己是神的朋友,那麼我們要問:這些美國人中有多少人喜歡神所愛並恨惡神所憎恨的事物?這個問題要好好問自己。
耶穌說有許多人認為他們是神的朋友,但在審判日,耶穌會告訴他們: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3)。 問題不是你是否覺得與神有個人關係,而是你有沒有作惡?或者你是否實行愛和公義?
萊斯特是一名50歲的終身囚犯。 他說:在他生命的前34年裡,他想成為地球上最狡猾,最強大的騙子。他喜歡偷竊、賣毒品、賭博、彩池和與他幫派朋友混在一起。 他想成為富人和名人, 他想要女人、汽車和房子。他希望像好萊塢電影中成為一名黑幫大老,喜愛邪惡和無法無天。
在34歲時,由於吸毒,他的問題變得如此糟糕,甚至“我的錢無法解決我的問題。”他進出監獄,甚至稱它為“第二個家”,但在34歲時,他面臨終身監禁。有人給他一本聖經。在危機中他打開它,發現神愛他。萊斯特從這位神學到了喜愛公義,恨惡罪惡。 萊斯特悔改,承認他所有的罪,並請求赦免。他立即感受到生命中強烈的平安和喜樂。他很快就發現,從前喜歡的東西現在很討厭,以及他現在喜愛的東西。
萊斯特開始討厭毒品生活、自私和貪婪的生活。他討厭在監獄中粗言穢言的談話,以及其他囚犯對他們暴力和犯罪活動的吹噓。他開始討厭關於女人和性的粗俗談話。相反,他感到強烈的願望,為孩子、失喪的、無家可歸者、弱者和生病的人祈禱。他開始在監獄中作見證,並過著公義的生活,成為基督徒的榜樣。 神在他裡面的愛是如此強烈,以至於他無法把它留給自己。他不得不與其他囚犯分享,無論是在他的所住單位,或是在院子裡。的確,神已經把他從一個喜愛罪惡的人,變成了一個喜愛公義的人。
我是一個喜愛公義的人嗎?
結論
真正公義的人是俯伏在主耶穌基督面前,接受神赦免的罪人。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他被稱為義。 神給了他新的心,新的心思,新的靈。 他不再與別人比較而自跨,因為他知道如果他這樣,他會是一個自以為是的偽君子。
憑著新的靈和新的心思,信徒開始愛神所愛,恨神所恨惡的事。 他對公義的渴望影響了他的言行舉止。他恨惡罪惡意味著他不再愛世界和世界的事物。(約一2:15-17)相反,他喜歡保羅在腓立比書4:8-9節中所稱讚的事。他把他的愛付諸實行,他所做的就是行公義。(約一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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