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課  詩篇/聖詠四十與四十一篇

 

詩篇四十篇  一個完全順服的人

 

一. 寫作背景

詩篇40篇的主要發生背景是什麼,我們無法肯定的說,但很可能是寫大衛的兒子押撒龍、或亞多尼亞領導叛變的悲哀事件,以及隨後的得救。本詩篇作者認定,一切的苦難臨到他,都是出乎神,不是出於人,此種對神旨意的美好順服,明顯的散發出來。祂這種態度反射在後來的另一位身上,祂說:“父啊!是的,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

二. 預言所關係的

希伯來書10:5-9清楚的認定,本詩篇的說話者是基督(第6-8節)。我們常把前4節應用到我們個人的屬靈經歷上,其實,它們主要是寫主耶穌基督的經歷。這是祂的復活頌歌。「禍坑」與「淤泥」描述耶穌在各各他山上,所忍受的、難言黑暗與沉重刑罰。此處是「地球上較低的部份」—一種寓意,不是實體的說法(弗4:9)。神從死亡中把祂帶出來,「聽了」祂的呼求(比較來5:7)。「坑」換成了「盤石」,祂的「腳步」都穩當,而且口唱「新歌」。此喜樂現在是深如憤怒之強烈。且由於許多人是「看到」,不只是「聽到」,-他們又怕又信。那些真相信這樣一位主的,真是快樂,因為祂的全能(所行的奇事)、與全知(對我們所懷的意念)全都是為他們的好處(第4,5節)。

聖經的一般模式是:先從事情的成就開始,再回去追溯事情的起因。為合於這種模式,第6-17節的預言,記述了耶穌從道成肉身到上十字架的經過。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希伯來書10:5這些話,定下第6-8節的年代事記。當耶穌成為人,踏入世界,祂宣告:在猶太經濟制度下的動物祭祀是神不喜悅的,也是不完全的。這些永遠無法除去人在神面前的罪,要動物的血符合神本性上無窮公義的要求,是很難的。可是又何以指定這麼做?是神命令摩西提供這個預表,以說明將來的超級祭物—–祂的獨生子。因此,它們僅是暫時的形式。

跟這些完全相反的,耶穌成為人,樂於遵行神的旨意,自願不計代價的順服。第7節的「經卷」指的可能是律法書,特別是利未記,一本充滿典型教導的書。注意兩個重要的詞「我——-經卷」,已寫了的文字與正在發生的事不可分。基督是經卷的主詞也是受詞。

「你已開通我的耳朵」這話在希伯來書10:5的引用中,改寫成「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新舊兩約用詞上的不同,不是個矛盾,而是個解釋。受啟示的新約作者,常在引用的同時作解釋。」(克拉克Clark)(參閱史可福對希伯來書10:5的的註解)。

在神透過聖靈所預備的完美身體裡,主耶穌來到世界,帶著一件使祂心靈充滿喜樂的事,就是完全的順服神的旨意。因著神的律法就在祂心中,祂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主祂的神,並且愛人如己。這是別人辦不到的事,也就是因著這一個人的”順服以至於死”,使得每一個信徒可全然公義的來到神面前。仔細思想希伯來書10:10的這一點。

詩篇40篇第9-10節,敘述的彌賽亞公開傳道工作,明顯的出現在福音書裡,尤其是在馬太福音裡。神的真理就在祂心中,經由祂的口,在以色列人的大會中宣揚。注意,祂所發表的,是神的公義、信實與慈愛。縱然因為這信息而招惹世人的怨恨,但認罪的罪人,卻經由此見證而找到「公義的神與救主」(賽45:21)。

神要秉公行義又要當救主,唯一的辦法是經歷十字架,這正是第11-17節所遵循的。從「禍坑」深處,受難者無法「仰望」,因為被所要擔當至死的罪孽所淹沒。祂認我們的罪,如同認祂自己的罪(第11,12節),要得到拯救只能向神求。拯救確實得到了,當然,方法是復活。

十字架在世人中,引起對彌賽亞產生兩種相對的態度(第14-16節),就是毀滅或是喜悅的態度。把世界區分為或敵或友,造成不同的命運結局。決定一個人終點的,是無聊的地獄或喜樂的天堂,得到的是懲罰或讚美。本篇詩以耶穌確信神沒有忘記祂,而發出深切的需要與投靠之呼求為結語。拯救肯定會快速的來到。

 

三. 個人應用

我們若堅定的等候神,也必有從禍坑中被救上來,發現雙腳安穩的站立在盤石上的經歷。我們的嗚咽必變為歡唱,這讚美歌他人不只要「聽到」,還要「看到」(第3節)。此種生命改變的經歷,會是非常有能力的見證,以致許多人會敬畏、信靠主。縱使批評者會批評、敵人會迫害,我們的信心必得完全,且至終得以證明。縱然是貧窮、缺乏,體恤我們的主,會毫不耽延的拯救我們。

縱然貧窮、缺乏,我仍信靠我的主;

縱然軟弱、罪污,我相信祂的話語,

哦!喜樂信息,每一個神的兒女都有永生。


 

詩篇四十一篇     朋友、敵人與蒙愛者

由主在約翰13:18-19中,引用了本詩篇的第9節,可證明它是彌賽亞詩篇。而祂當然是本詩篇的主題。

一. 寫作背景

本篇詩的背景,很可能是「大衛的謀士」亞希多弗的叛逆(撒下15:12)。讀撒下15:30-31: 16:23; 17:1-3, 23。他一直被稱為「舊約的猶大」。

二. 預言所關係的

用心的思想前三節,不要膚淺的定論,認為這一堆福份、只有份於那施恩給貧窮人的人。此處所言,有比人類善行的回報更深的意義在。

學者認為第一節的「貧窮的」譯為「軟弱的」或「軟弱的人」較合適,而福氣降臨那體恤或眷顧他們的人。本篇的前一篇的最後一節,彌賽亞形容祂自己是「困苦窮乏的」。此處,祂繼續如此形容自己。祂的貧窮當然是自願的。「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為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8:9)「祂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林後13:4)。貧窮的痛苦會比基督在各各他的痛苦深嗎?那種軟弱有人可以勝過嗎?

搭救、保全、力量與更新,現在全都應許給那些自認擁有主耶穌的人。這些實質的憐憫都在話語中表達,特別適用於神的世上百姓”-以色列人”。今日的我們,可以把它們應用到屬靈上。當我們思想第4-9節時,我們會先傾向於把整段經文,投射到大衛生命中的某些黑暗歷程。由於新約明確的認定,第9節的原告就是主自己,我們必須認定,本經文是彌賽亞的言語,說的是十字架上的深愁。不可能有任何區區受造,至終地位高昇到永遠的在神面前(第12節)。跟在彌賽亞受苦之後的是”得榮耀”,祂是本處的主題。

只能從理解耶穌替死的觀點,來了解呼求憐憫與醫治,是來自認罪。「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賽53:4),祂擔當我們的罪,受難言的痛苦。就是在十字架上,唯獨在那兒,祂「為我們成為罪」(林後5:21)。

導致於此的,是一條滿是欺詐、與頑強敵人的路徑。緊靠在祂十字架邊的那些強壯的公牛與犬類(參閱詩22:12,13,16),在祂一生中都對著祂的腳跟吼叫、吠叫。法利賽人帶著他們的阿諛之詞,以及對祂的批評,交頭接耳的議論祂,設計陷害祂、設法羞辱祂。法利賽人、希律一黨的、撒都該人都想用狡計陷害祂,卻發現他們遇到了高手。最佳例子記載在馬可12:13-17。

第8節也許直指著各各他,「怪病」最好譯為「某種惡事」如美國標準版的邊註所譯。迫害者認為,寂靜與沒有回應的黑暗,證明上天對受難者的不支持,甚至是棄絕。依他們看來,這下祂是完了,「祂再也不能謊言祂將復活了」,他們歡騰,不甘罷休的聯手做個徹底,跟彼拉多拿到許可,封了祂的墓門,派人守衛(閱馬太27:62-66)。

猶大在第9節出現了,正如主在約13:18中親自宣告的:「同我吃飯的人」—對這出賣者多麼親愛、慷慨的形容。事實是向這位使徒中的「司庫」表明友誼,表示尊重與信任。我們也許可以確定,猶大的長相跟某些他的想像畫不相似,在那些畫中,他被描畫成相貌狡猾、奸詐。事實上,更可能的是:他看來正相反,因為在這小團體中,從來沒有人對他的誠實,有片刻的懷疑。只有主從頭到尾都知道他的為人。祂揀選他,是為完全的應驗聖經。猶大從恩惠的主領受這麼多,卻抬起腳來踢祂。即使在晚餐上同蘸手的榮幸,都沒有讓他醒悟過來。最後的、愛的請求被狂傲的拒絕了。我們可以確定,這對救主的心,是另一個尖銳的刺傷。

最後一段包括10-12節,而第13節蹦出了全宇宙對以色列神的讚美,從亙古直到永遠,這形成本篇結束前的一個讚美詩。

最後這一段是各各他的結局,指出基督的勝利,神以叫祂從死裡復活、立祂永遠的在神面前,來表示神對祂的喜愛。形勢完全改變了,是祂有最後決定權,不是祂的敵人。是祂,要做最後的報復判決,不是他們。

三. 個人應用

「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說的話」主耶穌警告,「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約15:20)。主的苦杯的成份之一,是被知己的朋友出賣(第9節)。這位朋友「用腳」踢祂。可是即使這種忘恩負義的忤逆行為,也沒有讓耶穌的態度變壞,因為在出賣的行動中,祂稱猶大為「朋友」(閱太26:50)。

這給我們一個實際的功課,不要為惡所勝,要以善勝惡。要愛我們的仇敵、咒詛我們的,要祝福他們、恨我們的要善待他們、輕侮地使用我們的人,要為他們禱告,我們要表現得像天上的父、要等候神為我們伸冤。如此等待,可避免落入試探,做不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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