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課 傳道書簡介
所羅門對生命意義的追求
所羅門王一生中曾一度尋找人類存在的真正意義。 他決心尋找美好的生活,他擁有豐富的智慧,並為財富感到欣慰。(王上10:14-25; 代下9:22-24)他認為若有人能找到長久的滿足,他就是那人。
但是所羅門的搜尋為自己附加了一個條件:他要自己完成此任務。 他希望憑自己的推理分析,能夠使他發現生活中的成就,這與神的啟示完全不同,是一個沒有神幫助的個人探索,他要“在日光之下”尋找生命中最大的滿足。
在日光之下
“在日光之下”的短語,是理解傳道書的唯一最重要的關鍵。 它出現了29次,表明了作者的整體觀點。 他的搜尋僅限於地球。 他彻底搜索世上生活中的難題。 他的整個探索是在神的幫助以外,用他自己的思維進行的。
如果不牢記“在日光之下”這個關鍵詞,那麼這本書將帶來很多困難。 至少可以這樣說,這似乎與聖經的其餘部分相矛盾,提出了不尋常的的教義,並提出了可疑的道德。
但是,如果我們記得傳道書是人類智慧而不是神聖啟示的集合,我們將理解為什麼所羅門有些結論是正確的,有些結論是一半正確,而有些根本不是正確。讓我們來舉例說明: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傳12:1)這是對每個年代的年輕人既真實又可靠的建議。傳1:4節只有一半是正確的:一代過去,一代又來,地卻永遠長存。確實一代復一代,但地球永存是不正確的。(參見詩102:25-26和彼後3:7&10)以下這些話,從表面上看,根本是不正確的:人莫強如吃喝,且在勞碌中享福,我看這也是出於神的手。(2:24); 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 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3:19);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記念。 (9:5)但是,如果我們沒有神的任何啟示,我們可能會得出相同的結論。
傳道書是神的啟示嗎?
當我們說所羅門“在日光之下”的某些結論只有一半是正確的,而有些根本不正確時,這對傳道書的啟示有什麼作用? 答案當然是,它絲毫不會影響到啟示的問題。
這本書是神的話語的一部分。 從神的旨意上說,這是神所呼出的話,應將其納入聖經的正典中。 我們堅持傳道書的口頭,全部靈感,就像我們處理聖經的其餘部分一樣,也就是說,按照其原本的形式,所用的文字都是受到神聖靈的啟示。
但是,重要的是要記住,聖經中受啟示的書中也包含撒但或人不正確的陳述。 例如,在創世記3:4中,魔鬼告訴夏娃,如果她吃了園中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她不一定死。 這是一個謊言,記錄在聖經中來告訴我們,魔鬼從起初就說謊,是個說謊者。 靈感可能記錄了撒但(或人類)的謊言,但並不表明可以說謊或使它合理化。 它只記錄了說話內容,無論是好是壞。
因此,我們在書中發現半真確或非真確的內容並不感到驚訝,這本書明確標記為“在日光之下”包含著人的智慧。 它不應影響我們的信心對聖經的的可信性。
所羅門決定了什麼?
所羅門對人生意義的追求得出令人沮喪的結論。 我見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1:14)按照他所能確定的,在日光之下的生活根本不值得追求。 他無法找到滿足或持久的滿足感。 儘管他擁有所有的財富和智慧,但他未能找到美好的生活。
當然,他的結論是正確的。 如果他的追求不在日光之上,那麼生活就是徒勞的,是沒有意義的。 世界所提供的一切,加在一起,都無法滿足人的心靈。 帕斯卡(Pascal)說:“人心中存在神塑造的真空。” 奧古斯丁觀察到:“主啊,你為你自己造了我們,我們的心得不著安息,直到我們安息於你。”
所羅門的經歷預示主耶穌說的話的真實性: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約4:13)這世界上的水不能給予人持久的滿足。
我們相信,所羅門對現實的追求只是短暫階段,是他傳記中的一章。 我們不知道他從事哲學追求的真實年齡,但他顯然是一個年紀較大的人,他寫了這本日誌(1:12;11:9)。 最終,所羅門的目光在日光之上,成為了一個真正的信徒。 從以下事實看來,是顯而易見的:聖經的三本書的大部分都屬於他寫的。(箴言,雅歌和傳道書)然而,籠罩著他生命最後歲月的罪惡和失敗提醒我們,一個信徒的倒退是可以多麼嚴重。
傳道書中使用神的名字
很明顯,所羅門相信神的存在,即使在他尋求滿足的時候。 他在傳道書中提到神的名字至少四十次,但這並不意味著他當時是虔誠的信徒。 他稱呼神的名字是以羅欣,這表明神是全能的創造者。 所羅門從來沒有一次將神稱為耶和華,即是與與人立約的神。
這是一個重要的觀察。 日光之下的人可以知道有一位神。 保羅在羅馬書1:20中提醒我們: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神的存在從創造中顯而易見。 無神論不是智慧的標誌,而是故意瞎了眼。 所羅門是有史以來最聰明的人,用自己的思想去尋求真理,他承認至高無上者的事實。
以羅欣雖然可以在日光之下被人認識,但是耶和華只能通過特殊的啟示才能知道。 因此,在本書中反復提及神,這並不等同人有得救的信心。 一切的創造只能見證了神的存在,而否認神的人是愚頑人(詩14:1; 53:1)。
所羅門真的寫過傳道書嗎?
有些聖經學者懷疑所羅門是傳道書的作者。 這點令人驚訝,因為他的著作的內容清楚地指出了這一點。 作者稱自己在耶路撒冷做王,大衛的兒子傳道者的言語(1:1,12)。其他內容則表明他是聰明和富有的人,他參與大型建築項目,並享盡榮華富貴,這些都非常適合所羅門的描述。
然而,學者們提出了這樣的論點,書中的某些用詞和語法結構在所羅門活著的年代並沒有被使用過。 它們屬於巴比倫被擄之後的時期(數百年後)。 他們在回應上面引用的內部證據時,認為對於後來的一些作家,引用所羅門的話是一種合法的文學手法。
贊成和反對的爭論冗長而複雜,我們在這裡不能贅述。 可以說,對所羅門著作權的任何異議都不是無法解釋的。 許多負責任的學者都表明,所羅門寫過這本書是合理的。
為什麼要讀這卷書?
無可避免出現的一個問題:“為什麼神將一本在日光之下的書放在聖經裡?” 答案是這樣的:將這本書包括在內,因此沒有人再重滔所羅門沮喪的經歷,在找不到的地方尋求滿足。
天然的人的本能告訴他,可以透過財富、享樂、學術、旅遊、毒品、酒精、性放縱或其他方面使自己快樂。 但是這本書傳達的信息是,有位比我們大多數人更聰明,更富有的人曾經試過,卻是失敗。 因此,我們可以仰望日光之上,那位可以使人帶來滿足的主耶穌基督,從而省卻我們所有的虛耗、悲痛,沮喪和失望。
如果你發現傳道書很難理解,那麼你是大多數人的其中一個。 有時,所羅門的結論似乎矛盾,他的許多觀察似乎沒有任何邏輯秩序; 他的某些陳述太晦澀難懂,以至學者感到沮喪,並使像你我這樣的普通讀者感到困惑。 但這也許是本書主要設計的一部分。 記住,這是一個人在追求人生意義的記錄。 這是一本人類智慧的書,而不是神聖的啟示。 人的哲學並沒有使人容易閱讀。 在日光之下尋找真相的人,幾乎不可能期望與發現真理的人一樣清晰和明確。 當我們轉向這卷書逐節的研究時,請記住它的範圍和觀點。 這將使我們不必與其他聖經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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